为持续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交口县交警大队温泉中队联合桃红坡中队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一步压降事故风险隐患。

案例一:

4月23日21时许,民警在双池镇街道开展查处酒驾行动,查获驾驶员郭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乙醇含量达到60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规定依法对驾驶员郭某某进行处罚。

案例二:

4月24日22时许,民警在双池镇街道开展查处酒驾行动,查获驾驶员任某某酒后驾驶晋K***N的小型汽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乙醇含量达到14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并将驾驶员任某某带至交口县宏康医院抽血,并委托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147.7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口交警温馨提示:酒驾醉驾危害猛于虎,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交口县交警大队温泉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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