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人民法院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利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海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
问题1:围绕“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意见》给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司法指引,请问重庆法院作为牵头法院,在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 重庆法院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主动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司法需求,从以下方面持续精准发力。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提升专业化司法能力。 依法审理涉运输通道建设、交通场站建设、物流集散服务、物流产业融资、贸易投资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数据权益保护、环境资源保护等各类纠纷。完善裁判规则,统一裁判标准,依法保障通道贸易畅通、投资便利,形成了一批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示范作用的标杆性司法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已批准设立重庆国际商事法庭,进一步创新完善国际商事审判机制和机构建设。
二是加强改革创新,优化审判体制机制。 优化管辖制度,逐步建立匹配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运输纠纷的管辖机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重庆在辖区内实现了交通运输案件的集中管辖。加大对边境贸易纠纷的诉讼便利化改革力度,探索快速审理机制,对电子证据快速认证,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完善涉外送达机制,在符合相关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推动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电子存证、在线认证等技术应用。
三是深化司法协作,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司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司法需求,加强沿线法院的沟通协调联动,创新人才协作培养方式,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问题2:西部陆海新通道有哪些新类型案件?《意见》对人民法院办理新类型案件有哪些规定?
答: 新时代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的案件类型不断涌现。在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陆港经济区、临空经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国际合作园区、境外经贸合作区等过程中,产生的涉外民商事纠纷可能涉及当事人约定管辖、选择适用法律等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法律适用规则,进一步完善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法律的司法审判制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明确提出要“提升多式联运效率和质量”“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意见》提出要聚焦单式运输、多式联运、仓储等单证电子化法律适用问题,发挥司法推动完善电子可转让记录规则的作用,提炼总结国际铁路联运单证、多式联运“一单制”等国际运输单证裁判规则,统一裁判标准。针对货物单证、跨境电商、金融创新、境外投资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的问题,《意见》要求深入研究可转让货物单证物权效力,跨境电商标准制定、平台治理、电子标签、跨境数据流动,跨境供应链金融、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物流金融与保险融合创新等前沿问题,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制度创新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问题3:《意见》提到了“支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牵头建立健全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司法协作机制”,请介绍一下这一协作机制的运行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答: 深化省际司法协作是人民法院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工作举措。考虑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明确重庆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2024年5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牵头建立“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13+2’机制”,由广西、云南、海南、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2个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共建。
一是科学部署规划。 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与通道沿线法院积极响应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了司法协作“13+2”机制首届论坛。各协作法院就推动重大战略实施、加强审判事务协作、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持续深化省级司法协作达成共识,签订了《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13+2”协议》。各协作法院明确具体任务,每年发布行动计划,逐年滚动落实,日积月累,积少成多,积厚成势,成熟定型。一致同意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协作“13+2”秘书处,在其他协作法院设工作联络处。今年将继续举办第二届论坛,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集。
二是深化机制运行。 聚焦创新“13+2”机制一体化诉讼服务,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协作法院之间网上诉讼服务有效对接,努力实现诉讼事项异地办理,为通道沿线的诉讼参与人提供更多的诉讼便利。通过常态化“13+2”司法协作论坛、不定期审判业务联席会议等方式,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统一裁判规则,各协作法院业务条线联系更加紧密,司法前沿问题沟通更加顺畅,重要法律研究成果转化更加有效。
三是强化人才培养。 建立健全审判人才培养和区域交流机制,推动实现协作法院审判人员集中统一学习培训。2024年11月,首次司法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联合培训班在重庆市举办,来自各协作法院的70名法官共同学习,互促共进,争取共识,学有所获。今年将继续举办第二次联合培训,着力提升协作法院审判人员的审判业务能力、案例打造能力与调查研究能力。
四是讲好司法故事。 开通并上线“司法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微信公众号,汇聚重大事项、重大政策、新闻动态等方面权威资讯,及时发布“13+2”司法协作新成果、新动态。努力讲好区域司法协作的中国故事,不断加强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对外传播影响与效能。
目前,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2025年行动计划已经发布。今年,“13+2”司法协作工作重点包括加强审判职能建设、完善域外法查明协作机制、参与国际规则治理等十项内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切实承担起秘书处的职能作用,与各协作法院共同致力于强化机制完善与统筹协调,立足司法职能,积极服务与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人民法院新篇章。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编辑:杨书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