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盐城市、泰州市姜堰区等地相继发布最新人事任免,其中泰州市姜堰区任命徐海涛为副区长,免去刘沛的副区长职务。具体如下:

盐城市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5年4月27日盐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珩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窦晓春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刘红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曹荣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召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杰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任命史益新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周陇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裴葭嘏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丁莉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周光营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孙卫权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曦希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珩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曹荣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周召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赵阳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光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方朝军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于浩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严星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泰州市姜堰区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7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海涛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刘沛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5年4月27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高峰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人民网江苏综合 盐城人大 江苏姜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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