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人事事项,详情如下——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洪金城为泉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林琪伟的泉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黄育奇的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肖建龙为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黄志强的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4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傅家顶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金顺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黄川龙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越新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林海峰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鹏腾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观八闽 综合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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