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4月27日消息:罗生家住广州市荔湾区某商业街,街道两侧行道树为上世纪六十年代左右种植的大叶榕,枝繁叶茂。从2023年10月15日起,罗生多次投诉门前榕树影响出行,树根侵入房屋,影响结构安全,请求予以砍伐或迁移处理。荔湾住建园林局经现场勘查,暂未发现因榕树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受损、地基下沉等安全隐患,但确实存在树根侵入涉案房屋下水管道的情形,遂对榕树进行修剪枝叶和部分根系断根处理后,将上述处理情况告知罗生,如坚持榕树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建议其找相关专业机构或者专家对树木影响房屋安全问题进行评估鉴定。罗生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荔湾住建园林局经现场勘察核实后,对该榕树木实施修剪处理,打开人行道进行隐患排查,对树木根系采取断根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治理预案。荔湾住建园林局按照事前制定的治理预案对榕树再次进行减负修剪、实施树木断根、加装钢板地下屏障等整治措施,有效地减少树木根系的生长和扩张,防止对相邻的涉案房屋产生侵害,且对原设置在涉案房屋门前的路名标识牌和其他标识牌进行迁移,已尽其所能为其出行提供便利,故荔湾住建园林局对罗生的投诉已作出处理,依法履行职责。



来源:九派新闻

编辑: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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