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过一年多的试行和推广,截至4月15日,全国法院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率已达45%。
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率达61%,信用卡纠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应用率均在50%以上。最高法表示,通过规范的示范文本明确诉讼请求、固定证据、确定争议焦点,有效促推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今年一季度全国法院信用卡案件审理周期同比下降31.7%,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审理周期同比下降2.3%。
4月27日,最高法在湖南长沙召开示范文本推广应用观摩交流现场会。会议披露,第二批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将于近期下发,届时示范文本数量将从目前的11类增至67类,涵盖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个领域常见多发纠纷类型。
最高法表示,第二批示范文本修订专门增加了征询纠纷解决方式意愿的内容,为当事人选择通过委托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提供更充分的指引、服务和保障,当事人勾选同意委托调解的,可即时转入先行调解程序,进一步提高解纷质效。
在今年示范文本全国推广之初,有当事人、律师反馈,对于较为复杂的案情,示范文本不能很好满足填写需求,且电子版要素式起诉状存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填写障碍。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最高法立案庭相关负责人表示,会持续优化示范文本内容,让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更好用、更易用。后续,将加快智能辅助填写功能建设,把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部要素转化为结构化数据,嵌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以及一体化办案平台,并在全国法院推广应用。当事人线上立案可以直接在页面根据提示填写、保存、提交。
最高法还提出,坚决防止违规以强制应用示范文本为由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有案不立,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对有案不立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编辑 张磊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