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7日讯(记者 马燕)4月27日,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江苏省消保委)获悉,江苏省消保委联合中国标协安全健康消费工作委员会于4月24日发布并实施《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票务服务要求》团体标准(简称标准)。
近年来文娱演出领域的消费投诉案件日趋增加。江苏省消保委于2024年对大型营业性演出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并连续发布《文娱演出市场投诉专项问题分析》和《文娱演出市场服务及平台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专项分析》。分析报告指出,文娱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背后,也存在演出门票退票政策不合理,“一刀切”不可退票限制消费者权利;部分主办方或票务平台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演出时长缩水人员变动;“柱子票”“墙根票”等影响观演体验;平台义务落实不完善,二级市场不规范,协议内部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
江苏省消保委多措并举,开展了约谈企业、向上级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建言献策、积极联合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文娱演出相关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本次发布的标准针对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聚焦消费者诟病的各类问题,作出系统规定,倡导演出主办方和票务平台共同遵循。标准涉及大型营业性演出全流程,并着重关注信息披露透明化、宣传销售规范化、退票改票合理化、个人信息保护严格化等方面内容。
在信息披露透明化方面,提出主办方和票务平台应当主动披露演出活动主办方、演出内容、票价及价格区间、退改政策和信息、咨询及售后服务渠道等信息,公布演出全场可售入场券总张数、座位区域分类数量及对应票价等,确保消费者在购票前充分了解演出详情,避免因信息缺失或误导导致决策失误。
在退票改票合理化方面,提出演出活动主办方及票务平台应制定合理的阶梯退票政策,相关退票条件应结合实际公允成本进行折算,不应单方面歪曲消费者“实名制”购票规则,加重消费者的责任。
在个人信息保护严格化方面,提出明确演出相关方在收集、使用、存储消费者个人信息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收集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遵循“最低限度”和“非必要不获取”原则,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应将个人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希望通过推出统一的标准,引导演出主办方和票务平台等行业内主体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规范,推动行业从“流量驱动”向“质量驱动”的转型,激发公众参与大型文化活动的意愿,释放文化消费潜力。江苏省消保委将持续关注该团体标准的实施情况。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