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保密防线
公民人人有责
第37个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
2025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是第37个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主题为“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学习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做国家秘密的忠诚守护者!
01
保密公益宣传片及海报
保密公益宣传片 《指尖的守护》
铸牢保密之盾
手机使用需谨慎
同心护密你我他
02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03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04
保密行为十不准有哪些?
1.不准将工作中所知悉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2.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接入互联网。
3.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置涉密信息。
4.不准在移动电话普通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
5.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密件。
6.不准携带密件回家或在家中处理涉密信息。
7.不准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8.不准私自将密件带出境外或参加涉外活动。
9.不准在著述或个人邮件等公开信息中涉密。
10.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发布涉密信息。
来源丨国家保密局
审核丨刘 杰
复审丨逯瑞杰
终审丨王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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