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保密防线

公民人人有责

第37个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

2025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是第37个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主题为“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学习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做国家秘密的忠诚守护者!

01

保密公益宣传片及海报

保密公益宣传片 《指尖的守护》


铸牢保密之盾


手机使用需谨慎


同心护密你我他

02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03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04

保密行为十不准有哪些?

1.不准将工作中所知悉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2.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接入互联网。

3.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置涉密信息。

4.不准在移动电话普通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

5.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密件。

6.不准携带密件回家或在家中处理涉密信息。

7.不准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8.不准私自将密件带出境外或参加涉外活动。

9.不准在著述或个人邮件等公开信息中涉密。

10.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发布涉密信息。

来源丨国家保密局

审核丨刘 杰

复审丨逯瑞杰

终审丨王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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