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5202年了,我以为“国央企没有编制”早已是普天皆知的事实,没想到评论区还经常有人讨论“国企正式编制”这档子事。
今天就来讨研究一下,什么是编制,以及国央企到底有没有编制~
“编制”到底是个啥?
官方定义:
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
编制的本质是财政供养关系的体现,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组织机构的规模、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编制分为哪几类?
我国的编制分为三大类:
行政编制、参公事业编制和事业编制。
行政编制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构(包括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各级地方ZF及下设职能管理部门、直属机构等)的正式人员,也就是公务员,
这类机构由国家财政拨款,职工工资福利由国家发放,受到《公务员法》的管理和保障。
参公事业编制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方式、工作待遇、晋升路径等和公务员基本相同,同样由国家财政拨款。
典型的参公管理单位有气象局、地震局、各级D校、银保监分局等。
事业编制是指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公益性质的机构,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按照经费来源又可以分为三类: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由财政全额保障,通常不以盈利为目的,包括图书馆、文化宫、学校、科研单位等;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承担部分经费,其余部分单位自筹,如公立医院、部分景区等;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则完全依赖单位营收,不享受国家财政拨款,待遇和稳定性取决于单位效益,如部分设计院、国营宾馆等。
从稳定性上来说,行政编>参公编>事业编,
而事业编中,全额拨款单位的整体保障又大于差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
后两者的福利待遇、稳定性都与单位的经营情况强挂钩。
图源:《第一财经周刊》,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国央企到底有没有编制?
看完上面的科普,相信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
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国央企就已经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法律上已不存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固定工“铁饭碗”,
只有部分1995年前入职的老员工,仍有可能保留“全民正式工”编制,享受类似于编制的稳定性。
此外,还有极少数事业单位改制而来的国企,或极少数中央企业下属单位(如部分军工类央企下属的科研院所)可能保留少量事业编制,但这种情况已经非常罕见。
当然,大部分国央企的高级别领导是由组织部直接任命的,做到一定级别的领导,也可以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相互调任,
但这种情况,就和绝大多数国央企人无关了。
“国企正式编制”是怎么回事?
对于现在的国央企来说,所谓的“正式编制”其实就是和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工”,
这个概念,是相对于另外两种主要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和外包而言的。
合同制员工:通过正式招聘渠道(如校招、社招)进入,和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属于企业“四定”(定编、定岗、定员、定责)方案中的核心员工,享受较为完善的薪资福利和晋升机制。
劳务派遣工: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国央企工作,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主要从事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
劳务派遣员工的稳定性不如合同工,
相当一部分企业在福利待遇等方面,也会将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区别对待。
业务外包工:国央企将部分非核心业务整体外包给第三方公司,通过外包协议购买服务,
外包工做的虽是国央企的项目,但是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日常管理由也由外包公司负责。
外包工的合同多为短期(如一年一签),项目结束或岗位调整时,随时可能被退回外包公司,
稳定性、福利、晋升/转正机会等都是三类用工方式中最差的。
综上所述,现在的国央企到底有没有编制,你明白了吗?
有些企业在招聘时,不会明确告知用工类别,或是告诉你“等同于编制"、"享受在编待遇”,
但对于想要进入国央企的小伙伴来说,最好还是尽早确认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
并弄清楚“正式工”、派遣工、外包工之间的区别。
现在的国央企,虽然所谓的“正式工”也就那么回事,
但毕竟相对于其他两类用工方式来说,也算是多了那么一层薄薄的安全感。
最重要的是,在择业时了解得越全面、越有利于提前避坑,
不至于等到“入坑”之后,再付出太多的机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