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高港法院于4月24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某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泰州市委第六巡察组成员、市、区机关、国有企业部分干部,以及本院部分干警,共计100余人到庭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9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周某某利用担任泰州东方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序开展审理,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通过审理,完整还原了被告人一步步背离初心、跨越红线、走向犯罪的全过程。被告人周某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越过法律红线的行为作出深刻反省。本案将择期宣判。

案例不仅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有效的警醒之源。高港法院将持续发挥庭审的法制教育效果,以“零距离”真实案例“敲警钟”,实现以案释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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