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曝光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

【突出违法车辆】

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近期典型事故案例】

近日,在惠民县桑王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受伤,小型货车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小型货车驾驶人路口未减速慢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负同等责任。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转弯未让直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规定,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谨慎驾驶同等重要!

【事故多发路段】

国道233线881KM+800米处(惠民县西外环路与环城南路路口)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终身禁驾名单】

马青国,男,3723211989******13

禁驾原因:事故逃逸

惠民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这不仅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更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 潘理溱 通讯员 程磊 肖克)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