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网友表达了他对退休养老金调整的观点:“退休后,养老金应当按同一定额增长,所有人涨一样金额。”这种想法对吗?能实现吗?

说实话,这种想法有一定的道理。支持这种道理的理由在于:我们的养老金计算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

养老金计算体现的原则。

按照各个省份的退休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多缴纳的养老保险,能够体现在退休计算的养老金中。退休以后,大家已经不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了,增加的养老金来自于国家通过法律或者社会制度渠道获取的资金(基本上也是年轻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国家财政补贴),所以应当保障公平


按照上面河北省的养老金计算公式来看,60%档次缴费一年,差不多能领取80~90元养老金,而如果是300%档次缴费一年,每月多领取的养老金钱数能达到300元以上。缴费产生的养老金差额会伴随参保人这一辈子。实际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也能领回本来,所以可以考虑公平调整

养老金究竟是如何调整?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毕竟是一个市场经济的国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思想深入人心。人们在认定养老保险待遇的时候有这一原则,除了养老金计算以外,养老金增长的时候自然也会向这种方向来想。缴费15年和缴费40年,缴费60%和300%,涨的养老金钱数一样多,会降低人们的参保积极性。


如果养老金增长不能够体现这一原则,人们的参保积极性会大打折扣,特别是前些年社平工资较低、养老金快速增长的时候。比如10年前,社平工资大约3000元左右,一些退休老人的养老金也就是1000~2000元。

如果一个老人养老金是1000元,另一个是2000元,按照每年200元速度增加,10年以后则会变成3000元和4000元。这种情况下,养老金高的老人很快就觉得不公平了。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2016年我国实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统一调整以来,养老金调整设定的基本方式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

①定额调整部分,是人人增加相同的钱数,但这只是养老金调整方案的一部分。比如四川省去年的定额调整部分就是27元,所有人增加的钱数都一样。

②挂钩调整部分,分为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这一部分能够有效体现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的作用。

按缴费年限调整,四川省是缴费年限15年以下的部分,每年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超过15年的部分增加1.6元/年。这种情况下,还能够积极鼓励人们缴费15年以后继续参保缴费,以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压力问题

按养老金比例调整,四川省去年是增加基本养老金的0.9%。由于总体调整水平是3%,这一部分约占总体调整额度的30%。

③倾斜调整部分,主要是针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额外增加养老金。

高龄老人退休时间早,计算养老金使用的社平工资低,会导致养老金水平偏低,因此应予以倾斜。

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这算是感谢他们为我国艰苦边远地区建设做贡献的一种激励吧。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征缴体制正在不断完善,用人单位逃避社会保险费的机会越来越小,这种情况下可以更加注重公平。特别是今年养老金调整的时候,人社部已经提到:“养老金调整会更多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所以,相信未来定额调整部分占比还是会越来越大的。#2025年养老金调整的方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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