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华峰公寓的物业对小区停车棚进行了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小区一侧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没有设置雨棚,便进行了加盖,可最终却成了违建。

海南峰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戴女士称,在搭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雨棚搭条时,街道领导表示可以盖,随后城管制止,停工后执法中队要求补充申请协议和申请书,戴女士将申请书递交社区、街道办和城管,城管以无做主权利为由退回,她又交给大同街道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打电话告知她可以盖这个棚。


戴女士介绍,辖区大同街道办事处方面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向她表示过,需要用合格的防火材料就可以搭建。但当他们搭建完成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又进行了检查,并要求他们在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也就是需要提供报批手续,否则将进行拆除。对此戴女士有些疑惑,明明街道办已经口头同意她进行搭建,可现在建好后又被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求整改。


那么,这样的搭建到底需不需要报批,如果需要,又该向哪个部门报批呢?对此,记者也向辖区的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进行了解。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黄永能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需审批,该小区搭建的雨棚未审批,执法中队已下发通知书要求物业提供材料,因物业未能提供且未在限期内拆除整改,所以执法中队进行拆除。此外,黄永能提到搭建批文以前由审批局负责审批 。

随后,记者也前往了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搭建该雨棚需要办理什么样的审批手续。但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已经有小区业主向他们反映了此事,他们也进行了了解。依照《海口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中的规定,经小区业主协商一致,由物业、社区、业委会或业主主导实施的利用小区或产业项目自有地内现有架空层闲置用房、空置场地等增设或改建的停车位、充电设施、车棚、健身活动设施、雨棚、门岗等公共服务设施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而对于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说法,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也提出了不同意见。

黄永能称,经研究《海口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认为海口华峰公寓搭建的雨棚不属于清单范围内。其理由是该雨棚搭建在侧面,且采用铁架焊接,而执法中队对雨棚的定义是用布制作,所以认定该搭建行为不被允许 。

由于目前多个部门对小区建设的雨棚,是否属于豁免项目清单中的项目认定有分歧,为了进一步解决问题,目前龙华区大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已经将此事移交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海口华峰公寓居民张先生表示“他现在要强调的是它行政执法的一个审批权,它行政执法的审批权我们无意去评价他,但是我们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考虑的是普通老百姓的实际需求,所以说在它的行政审批上,我们觉得很多事情是很麻烦的。”


目前小区的雨棚是已经建设完成了,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的明确,这个雨棚是否需要报批报建手续,另外对于雨棚所使用的材料是否合规,也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对于业主来说,安全安心的使用这个雨棚,才是最终目的。

记者:郭琦铭、杜子维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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