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基石,亦是驱动经济腾飞的核心引擎,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未来。如何让每一颗饱含创意的种子、每一份无形的宝贵财富都能得到周全守护,三明市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给出答案。

综合履职为刃

织密打击犯罪“防护网”

2024年11月,明溪县法院针对雷某菊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回溯至2024年3月,一名雷某菊所侵害商标品牌的忠实消费者来到明溪县检察院信访,其认为雷某菊在2023年侵害该品牌商标权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要求申请立案监督。明溪县检察院控申部门经审查后,将该案移送刑事检察部门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办理。该案系全省首例从民事案件中发现知识产权犯罪线索并成功监督立案案例,获评为2024年度福建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优秀案例,生动呈现出三明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综合履职作用,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的生动实践。

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技术难题与法律问题,为此,三明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打破过去偏重刑事打击的惯性,依法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各项职能,全面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时,市检察院带头直接参与办案,或通过专业指导等形式深度介入,实现案件办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同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促使团队成员的办案能力得到显著提升。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个集体、5名个人获评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4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例。

多方协作作桥

绘好知产保护“同心圆”

知识产权保护,单靠一方之力难以奏效。三明市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会签《加强检察履职保护农业知识产权的实施意见》《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及协作配合暂行办法》等,设立“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构建常态化协作模式,全力畅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渠道。

以永安市检察院为例,在日常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发现一起涉嫌假冒知名品牌案件,尽管当时扣押的货品价值不足5万元,但所使用的该知名品牌商标标识外包装连卷袋数量超过2万个,已然达到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立案标准。于是,永安市检察院迅速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随后永安市公安局经过审查,决定立案侦查。


案件侦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精准引导侦查,协助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提升办案效率,最终成功固定关键证据,顺利侦破案件。这种多部门协作联动的模式,不仅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更凝聚起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

打击犯罪并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唯一目标,“治罪”的同时更需注重“治理”。如何从源头防止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再次发生,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明市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层面下功夫。在办案实践中,针对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过程中凸显的突出问题,积极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在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推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良好效果。

普法宣传为翼

传播知产保护“好声音”

法律的生命力,关键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前提则是全社会达成广泛共识。三明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宣传方式,致力于将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播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检察官们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借助专题讲座、案例解读、现场互动问答等多样化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此外,他们还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开展漫画普法、案例普法等,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保护,恰似一场永无止境的接力赛。三明市检察机关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为着力点,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创新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检察力量。

来源:三明检察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责编:贺华锋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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