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省共执一支笔,同护黄河万里春。两年前的春天,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水利部举办了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时隔两年的今天(4月25日),在陕西榆林,两部门再次召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这场研讨会不仅是对黄河流域保护成效的集中检验,更释放出以依法治河为纽带,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的鲜明信号。

值得关注的是,这次研讨会宣布启动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这也是全国首个流域层面的协同平台。记者了解到,关于协同平台的构想与探索,早在几年前就已开始。2022年,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提出设立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统一对接相关流域管理机构,牵头协调线索移送、案情通报等工作。在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大力支持下,协同平台已建成。毋庸置疑,平台的上线运行,将有力加强对专项整治、重大案件的统筹调度,推动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

为什么说流域治理是“老大难”?难就难在“九龙治水而水不治”。而解决对策,就要正中靶心——正如黄河保护法明确提出的,要“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参加本次研讨会的还有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等部门有关人员。在大家的交流发言中,“协同协作”依然是高频词。会上发布的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也是为了展现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的成效,推动持续深化协作协同。

破解“九龙治水”困局,还需要更精巧的“法治榫卯”。除了执法司法协作,在检察机关内部,“四大检察”协作配合,在履职中拧成“一股绳”,释放出强劲办案动能;加强区域检察协作,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配合、办案协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山西省检察院、陕西省检察院聚焦晋陕大峡谷区域水资源保护、荒漠化防治、矿山生态治理等领域突出问题,建立11项协作机制,携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在研讨会现场,记者切身感受到,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关于大河治理的协同平台设想已落地,一系列机制举措已进入实战运用,而这些创新和努力也已体现在办案成果中:2024年2月,最高检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部署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一年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19件。青海省检察院整合全省办案力量成立10支跨层级跨区域“江源·益心为公”专业化办案团队,共办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6件,追回生态损害赔偿费用480余万元;内蒙古、山西等地检察机关办理了某煤矿水土保持违法案、某公司违法取用水案等重大案件,通过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推动法律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流域治理效能。

在研讨会上,记者还特别注意到,在黄河大保护中,检察机关的高质效履职,不只体现在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等方面,还包括推进黄河流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文物和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红色文化区保护等领域。

新时代新征程,党中央关于黄河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既一以贯之,又与时俱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站到了更高起点上,也对持续加强法治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大河治理需要优化布局、效能升级,全面履职、全力服务的步履不能停。研讨会上,最高检与水利部部署了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司法智慧、协作力量正在重塑黄河肌理。守护母亲河,终究要落到一亩田、一口井、一条鱼的具体改变上。我们看到,各方正在共同努力,一定会把黄河的事情办好。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记者:闫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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