饺子不仅是中餐典型代表,更是国人心中的文化记忆。然而近日,美国专利商标局竟通过了韩国企业CJ公司针对饺子外形的专利申请。这意味着,一旦未来中国企业出售饺子的外形和该韩企旗下饺子外形有相似之处,就可能面临侵权赔偿。

听起来实在离谱。在中国拥有数千年历史的饺子,其外形南北各异,东西不同,但本质都是饺子皮里包饺子馅儿,随便喊一个国人都能捏出不同样子的饺子。如此习以为常的千年美食,何以竟能被一家外国公司独有?


这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

据报道,CJ公司在美国申请外观专利时,引用了韩国的专利优先权,即先在自己国家申请专利,再到国外申请专利。实际上,该公司分别在日本、韩国、美国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都注册了名为“饺子”的外观专利。

在美国,申请专利,需要“新颖性”“创造性”。千年美食何以保证创新?原来,该公司钻了个“空子”——上传了14张各个角度的饺子照片,14—16道顺时针螺旋褶皱、底部平坦、顶部隆起的半圆形面皮等特征被精确量化,附上毫米级精度的3D建模图。传统美食被工业化精确定义,被算为一种“微创新”,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法律风险。

但此事之所以被关注,不仅是法律问题,还是商业问题、文化问题。一方面,毕竟传统中餐讲究“非标准化”,手工饺子更不会主动数折了多少褶子,很容易因无意识触发专利权而蒙受损失;更重要的是,饺子作为一种中华美食文化的代表,专利权被韩国企业握在手里后,饺子等中国传统美食还算中国的吗?

饺子外形专利被注册,是市场冲击更是文化冲击。此前,泡菜、参鸡汤等美食都曾被韩国抢注,近两年,冰糖葫芦、麻辣烫等中国美食在韩国流行,也被当地人认为是自己的特色美食。

中国人对饺子的情感和记忆,有铁的证据。在山东滕州薛国故城的春秋墓葬中,考古学家发现了距今2600年的三角形面食遗存,与现代饺子高度相似。在重庆市忠县的一处东汉至三国时期的古墓中,出土的庖厨俑也清楚地描绘了古代厨师精心制作花边饺子的情。

这些出土文物,和典籍记载互为印证。从战国末的《礼记》记载“稻米二、肉一,合以为饵,煎之”,到东汉张仲景“祛寒娇耳汤”、唐代吐鲁番古墓的“偃月牢丸”、宋代《东京梦华录》的“水晶角儿”、清代《天咫偶闻》的“煮饽饽”……

“没有饺子不过年,不吃饺子过不去年。”饺子在中国是传统的年节美食,这顿跨越新旧岁的除夕饺子,寓意着“更岁饺子”的喜庆,象征着子时的更新,家人围坐一起包饺子,承载着中国人的团圆哲学。

在漫长岁月中,饺子衍生出300多种地方流派,尽管叫法各异、各有特色,但一提及饺子,无人不知。作为传统饮食文化,其特色恰恰是多元、非标。

饺子的“版权”,恰恰是华夏文明几千年的文化记忆。

面对磨刀霍霍的专利之战,中国如何在市场和文化双重领域,守护住属于自己的东西?

善用文化力量。“饿了么支持中国饺子申遗”等行动,展现了民间力量的觉醒。不仅要抓紧申遗,还要借助短视频等各种新媒体传播形式,将中华美食文化传播出去。

更要善用法律武器。面对专利之争,我们既要打遭遇战,也要打预防战。打遭遇战,是一场坚定的自我保护。虽然对方用精细量尺“度量”饺子外形特征,但只要找到依据反驳其缺乏新颖性或显著性,就可以主张该专利无效。

打预防战,是知己知彼,主动研究海外专利法案。韩国企业其实也吃过专利法的亏——三星就曾在1986年DRAM专利战中被动屈服,吃一堑长一智,2018年它主动出击,赢得了智能手机的专利战。从“专利裸奔”到“规则平衡”,这是值得中国企业学习的。

当然,“非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利能否轻易认证?1997年,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美国企业“巴斯马蒂”香米相关专利后,印度非政府组织及政府联合抗议,最终驳回了相关专利。

美食文化,和而不同、源远流长、流派丰富,轻易认证专利同样有失公允。中国也可会同有关国家,联合声明传统美食的多流派性,重构文化遗产领域“专利”的认定体系。

(天府新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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