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的管理,一直是大家非常关心的话题,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委书记高洪波的一句话,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他认为“交警不是贴罚单的”,这是继山东淄博之后,又一个区委书记带火了一座城市。不进行罚款,电动车也能管得好。
近日,由于甲亢哥来中国,卤鹅哥的一路跟随,带火了整个荣昌,让荣昌的卤鹅销量翻番还要多,为了迎接五一假期,重庆市荣昌区委书记高洪波在座谈会上明确:交警不是来贴罚单的,而是维护交通,为人民服务的。
虽然该区委书记并没有明确提出,不应该对电动车进行处罚,但是却明确了交警的职责,他们是维护交通秩序,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来罚款的,这也包括我们常用的电动车在内。
的确是这样的,电动车非常的好用,给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不过对电动车的管理,很多地区采取了一种方式,那就是罚款。
经常看到有网友在网上吐槽,自己忘记佩戴头盔,被交警罚款20元,骑电动车刚出小区,被交警拦下,认为自己骑的是超标车,要进行罚款,还要被扣车,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
这是对电动车的管理,不罚款也可以自理的很好,因为很多地区已经开启了这样的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比如山东淄博,对超标电动车采取放宽管理,即使过渡期已经结束,但是超标车仍然可以继续上路,不会强制淘汰。
对没有上牌的电动车,交警直接在路旁给车主上牌照,而不是对车主进行罚款,毕竟罚款也解决不了上牌的问题。
同时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车主,山东淄博的交警采取的是20元卖给车主一个头盔,而不是罚款20元,同样是20元钱,山东淄博的交警解决了车主未佩戴头盔的问题,给车主一个头盔,可以马上佩戴,保障出行安全,但是其他城市罚款20元,的确没有解决安全问题。
另外,海南文昌公安交警正在开展头盔佩戴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30日到现在为止,头盔佩戴率提升了65%。
本次专项整治并非采用强制佩戴违规罚款的处理方式,而是采取了更加创新执法模式,提升了车主自觉守法的方法。
在整治期间,交警设置交通安全教育点,未佩戴头盔人员通过展板宣传、强制学习完成“安全必修课”后放行。同步推行分类处置机制:
- 对“有盔不戴”者,自愿参与10分钟交通协管可免罚;
- 对“无盔急行”人员,协助执勤20分钟或当场联系亲友送盔;
- 对屡教不改或拒不配合者,拖车现场查扣车辆强化震慑。
所以说即使不进行罚款,也可以有效的管理好电动车,这样既方便了车主出行,又不会造成警民冲突,做到了交警真正为人民服务。
那么,您认为电动车如何管理效果最好?欢迎大家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