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军旅如航海,既有风平浪静的坦途,亦有暗流涌动的漩涡。从此刻起,军营“瞭望塔”将与你同在,一路伴随守护。
这里,没有枯燥无味的说教训诫,只有三餐四季的关心与温暖;没有晦涩难懂的专业壁垒,只有通俗易懂的经验与知识。
“以案说法” : 当你或越雷池时,这里的法治思维可成为及时止步的戒尺;
“励心营地”: 当你焦虑蔓延时,这里的心理技巧可成为自我疗伤的良药;
“健康堡垒”: 当你身体不适时,这里的 健康常识 可成为 消除伤痛的处方;
“预警前哨”: 当你面临风险时,这里的安全技能可成为化险为夷的锦囊……
那些曾被忽略的“常识”,可能成为关键时刻扭转局面的底牌。
我们相信真正的安全感,始于对世界的清醒认识、对自我的温柔关照,让我们以知识为针,织就一张接住生活意外的网。
军营“瞭望塔”今天正式起航,让我们在此相遇,并肩成长,让每个明天都比今天更温暖、更安全、更从容。
军营瞭望塔之“以案说法”
官兵身边的法律锦囊
围绕最关心的话题、最真实的生活
普及最实用的法律知识
本期“以案说法”
就和大家聊一聊“借车”的故事
释法说理
1
小刘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答:根据《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小刘驾驶机动车辆造成李某身体受伤,侵犯了李某的身体权、健康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黄班长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答:作为车辆所有人,黄班长在出借车辆时未能严格审查借用人的资质,导致侵权结果的发生,明显具有疏于管理和谨慎义务的过错,应当对李某的侵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黄班长还可能被处以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3
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答: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法律规定
1
《民法典》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民法典》第1209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普法强根基,用法护权益
战友,你了解了吗?
法律顾问:82集团军某旅律师 徐兴豪
视频:毛 林、苏正雄
主播:马 清
制图:王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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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陆军第八十二集团军政治工作部
总 编:李静阳
编 审:田洪明、姜 帅
值班编辑:马 清、毛 林、李靖源、伍开舟
联系邮箱:jjtq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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