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5日)上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上海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会上,检察机关发布了一起为境外组织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案。

上海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等。其中,2022年硅片的采购情况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公司采取与员工签署带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组织员工参与信息安全与保密培训、禁止携带手机进入办公区域、文件夹管控及上网权限管控等保密措施,保护上述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

被告人田某于2022年3月至案发在该公司原材料采购部担任资深经理,具有接触上述经营信息的权限。2024年3月10日,上海一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境外的一家咨询公司委托,邀请田某以网络平台电话会议形式参加有偿咨询活动。田某在明知咨询方实际为境外组织的情况下,仍然接受上海这家咨询公司安排的有偿咨询活动,并在咨询中提供2022年公司硅片的采购情况等经营信息,非法获利人民币3600多元。

之后,相关咨询记录被通过互联网发送给境外咨询公司。今年2月,经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现判决已生效。

检察机关指出,本案系一起为境外组织提供企业经营信息的“商业间谍”案件。办案中着重辨别区分对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保护的不同特点,推翻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成功认定涉案经营信息。同时,针对以境内咨询公司作为中介,为境外组织与境内“专家”牵线搭桥的商业秘密类案件,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提供商业秘密对象位于境外”的要素,明确对“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实质性认定原则,实现对涉外“商业间谍”犯罪的有力惩治。

原标题:《上海一资深经理成“商业间谍”,向境外组织泄露公司秘密被判刑》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曹立媛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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