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在乙巳,时维孟夏,皖省铁塔公司,掌天下通信基业,素以严谨治事闻于商界。然三月廿七,忽有秽闻现于网络,谓其指挥调度中心影音议室之内,竟现男女私昵之态。
此议室乃商贾云集、政要往来之所,每日议国计民生之事,忽传此等不雅之事,舆论哗然,举国震惊。
据极目新闻载,是日影音议室之屏,现男女相拥激吻之景。男子黑衣长裤,女子白衣蓝裙,举止轻佻,旁若无人。
或有言其非寻常情侣,乃婚外苟合;亦有传言女未适人,男已婚而育双子,然此说未得官方证实。
视频左上角书“安徽应急”四字,或言信号误接他省系统,致此尴尬之事外泄。然真相如何,尚待查证。
铁塔公司闻讯,迅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彻查。廿七日酉时,初发声明,确认影音议室确为此事所发之地,斥此等行径“背弃企业之道,有违职业操守”。
翌日辰时,再发通报,言已对涉事者“停职自省”,并谢罪于公众,称将“整饬纲纪,严明风纪”。
观其公文,辞严而义正,然公众疑窦丛生:涉事者果为情侣耶?抑或奸邪苟合?停职者究系行秽者,抑或泄密之人?
公司避而不言,反使流言四起。现代快报有评曰:“通报如隔靴搔痒,关键之事皆隐,徒增疑惑。”
诚哉斯言!
此事既出,网络哗然:或责公司管理疏漏,影音之室竟无禁制,任人出入;或叹世风日下,公器私用,廉耻尽丧。
更有好事者,搜罗铁塔公司旧闻,谓其往年亦有员工酗酒滋事、公款宴乐之事,谓“积弊已久,一朝败露”。
又有法律之士析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主任言:“影音室虽为公器,然私密行事,他人未经许可摄录传播,实侵隐私权。依《民法典》千零三十二条,被侵者可诉诸公堂,求偿名誉之损。”
然传播者究系何人?或为在场同僚,或为黑客入侵,至今未明。
铁塔公司既处风口浪尖,自当深省其弊,观其二次通报,言将“加强职员德业之教,整饬行为之规”,然徒有空文,何以服众?
昔管仲治齐,立木为信;商鞅变法,刑及太子,今铁塔但停一人之职,未闻彻查系统之漏、管理之失,恐难杜后患。
且夫影音议室,本为议国事、商大事之要地,今成私密之所,岂非制度之失?
或问:议室之门禁是否松弛?监控是否形同虚设?信号传输可有不备?此皆需铁塔自省之处。
此事虽小,可窥世风之一斑,古语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今人于私密之地,亦当谨言慎行。
昔者,上海某银行职员于监控盲区行苟且,终被解雇;深圳某企业高管酒店私会,遭网络曝光而身败名裂,可见天地之间,无所逃于监督。
然监督之道,贵在合法合规,若以窥私为能,传播秽事,是亦违法之举。如律师所言,拍摄传播者或担刑责,岂可不慎?
嗟夫!铁塔秽闻,非独一人之过,实关企业纲纪、世道人心。愿铁塔痛定思痛,整肃门庭,还影音议室以庄重肃穆;更望世人自省,行止有度,勿以私欲毁公器、辱斯文。
若人人皆能慎独守礼,则此类丑闻,当绝于青天白日之下矣!
(全文凡二千余言,述事件始末,析利弊得失,以警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