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察理论与实践融合,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素能,推进学习研究型检察院建设,近日,扬州市检察院举办第二期“镜石沙龙”。本次活动以“公权力监督与私权利救济——简谈民事检察思维”为主题,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辉,民事检察部门主任袁丹彤、副主任张义丰、检察官助理王梦娟以及两级院60余名干警参加。
“民事检察就像建筑质检员,既要保证房子结构(监督法院裁判是否正确)安全,也要检查施工过程(监督审判、执行行为)是否规范。民事检察监督的对象主要概括为‘一体两翼’……”活动伊始,王梦娟介绍了民事检察的主要职能,包括生效裁判监督、审判及执行活动监督等,并分享了自己从事民事检察业务五年来的工作经历。
民事检察的调查核实权是指什么?
民事检察在调查核实中会遇到哪些困难?如何解决这些困难?
虚假诉讼是怎么发现线索的?
面对参会干警的疑惑,张义丰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及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履职优势等角度解释了民事检察监督中的调查核实权,分享了多起虚假诉讼案件的办理经验,对大家的困惑进行了深入解答。袁丹彤则进一步对民事检察的特点和履职难点作了全面分析,并从公平正义所在、职业尊荣所在、检察职责所在、时代使命所在四个方面对民事检察的意义及价值做了深刻阐述。
“重在阐释公权力监督与私权利救济的民事检察思维,这是民事检察扩大自身影响力的一次有益尝试”,秦辉对本次沙龙的核心观念进行总结,他希望全市两级院青年干警持续加强业务学习和研讨,做到以案促学、以学促用,以精准监督为导向,不断优化监督方式和手段,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履职能力和效能,扎实推进扬州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
来源: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编辑:吴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