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已经判了那么多正当防卫案件,如江苏昆山反杀案、福建赵宇见义勇为案、河北涞源反杀……正当防卫这一“沉睡”条款早已被唤醒,细化的司法解释也早已出台,正当防卫这一制度也被广泛、深入、反复讨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也早已深入人心。

可为什么,到了家暴案里,妻子想逃命,却成了“故意杀人”?



一、谁能保证丈夫已经收手?

看看这位丈夫干了什么?

喝了5瓶啤酒,凌晨1时许回到家,手扇妻子脸,脚踹妻子后背;

拿水果刀,拽着妻子出门找朋友对质,到单元门口,丈夫将妻子一顿拳打脚踢;

一边开车,连闯红灯,一边打妻子头脸。妻子将刀扔出窗外,丈夫把刀捡回来后,继续殴打;

到了朋友小区后,用刀抵住妻子脖子,又是一顿拳打脚踢,还拽烂妻子的裤子。

妻子趁丈夫在车外查看手机时,开车逃命。丈夫竟然扒到车前机盖上!妻子甩动方向盘,丈夫被甩至车后,还扒着车不放手。

约3时10分02秒,车撞上花池。

从凌晨1时许,丈夫回到家,到3时10分02秒,事故发生,整整两个多小时,丈夫一直持续不断的殴打妻子,暴力程度不断升级,甚至越来越疯狂!真不敢想象,若是丈夫得逞,其将会有怎样更疯狂的暴力行为!

丈夫长时间持续不断的殴打妻子、持刀抵脖子,是不是行凶?妻子有没有无限防卫权?丈夫已经疯狂到被甩到车后了,还继续扒着车,谁能保证丈夫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谁能保证妻子已经脱离危险?难道要等到妻子被杀死,才能认定其构成正当防卫?这样的正当防卫有何用?



二、谁能完美、精准防卫?

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妻子腹部损伤、胰腺损伤、腹腔积血、肋骨骨折、骶骨骨折、鼓膜穿孔,精神更是恐惧害怕到极点!换成是你,被打得半死,正在逃命,突然被发疯的丈夫挡住视线,魂都吓没了,你还能冷静控制车速?还能控制本能反应,不乱打方向盘?

丈夫不见了以后,妻子以为甩掉丈夫了,只想快点逃命,结果出了车祸。谁又能想到,丈夫都被甩到车后了,他还扒着车不放?若被甩到车后时就放手,妻子出车祸时,丈夫是不是就没事儿了?

是丈夫不顾车已开动的危险,突然趴上车前机盖,为什么不怪丈夫故意置身危险境地,反而认为妻子放任丈夫死亡?

是丈夫被甩到车后,仍然扒着车不放,为什么不问丈夫不关心自己生死,反而责怪妻子没有看到丈夫扒在车后?

为什么不问被家暴的妻子是否已经脱离危险,反而考虑施暴的丈夫是否平安?

我们常说“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可这个判决,就是在要求一个被打得半死的女人,在生死关头,还要像电影《第二十条》里演的那样,一帧一帧精准计算每一个动作!

若这样都不是正当防卫,还判决妻子构成故意杀人罪,将等于告诉所有家暴受害者:反抗家暴,可能会被判刑坐牢!

本案妻子甚至都没有反抗,她只是在逃命,却被判故意杀人罪!

以前有人说,“正当防卫法,是逃跑法。”现在连逃跑也不行了吗?只能乖乖被打被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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