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今年3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77.4%。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7.3%,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剔除本底影响后,33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赵文瑞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晚报
4月24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今年3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77.4%。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7.3%,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剔除本底影响后,33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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