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聚会结束,面对“找代驾还是自己开车回家”的抉择,不少驾驶人因侥幸心理作祟而做出了错误的决定。
近日,就有一位酒驾司机被民警查获,因为一杯碍于情面而饮下的红酒,最终换来应有处罚。
4月20日21时许,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民警在立水桥北路开展夜查工作时,一辆小客车试图改变行驶方向躲避检查。察觉异常,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打开车门的一瞬间,只见驾驶人神色慌张,身上还带着些许酒气。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魏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4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据了解,魏某当晚参加同学聚会。因自己开车前来,本没打算饮酒。然而,聚会现场老同学们推杯换盏,气氛热烈,加之魏某碍于情面,于是自己也端起了酒杯。用餐结束后,魏某觉得自己仅喝了一杯红酒,量不算多,并不会影响驾驶技术,在侥幸心理趋势下,便驾车回家,不料行驶至半路被执勤民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驾驶人魏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的同时,驾驶证也被依法暂扣6个月。
民警提示
酒精会对人体机能产生影响,导致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和操控能力下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带来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文/综合报道
通讯员 王嘉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