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违法广告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违法广告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虚假宣传功效: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如声称普通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保健养生等功效,欺骗消费者。

2.虚假标注信息:广告中虚假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配料、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3.误导性宣传:使用与知名品牌食品相似的名称、包装、装潢进行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涉嫌“山寨”食品的广告。

4.无证照发布广告:未取得相关审批或许可,擅自发布食品广告;或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无合法经营资质发布食品广告。

5.违法使用代言人:利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代言人,或者使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食品广告代言人。

6.其他违法广告行为: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涉及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广告情形。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77-5288315、12315、12345

2、举报电子邮箱:15754770519@163.com

三、线索征集说明

1.提供详实信息:举报人应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具体经营者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视频、图片、票据、包装等),以便执法人员准确及时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保护举报人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杜绝恶意举报: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欢迎广大热心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监督,踊跃举报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违法广告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牧区食品消费环境。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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