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难题、促转型,丽江为巡游出租车行业发展绘就新蓝图
近日,丽江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发布《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5—2027 年)》(丽交运〔2025〕7 号)。该意见旨在深入贯彻国家及省级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相关精神,聚焦丽江 “世界文化旅游名城” 战略定位,着力破解当前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管理滞后、服务质量欠佳等难题,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交通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为民众带来更优质的出行体验,详情如下。
丽交运〔2025〕7号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5—2027年)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促进丽江市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企业与巡游车车主、巡游车与网络预约出租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新老业态之间的关系,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6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12号)精神,对全面深化我市巡游车行业改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统筹乘客、车主和企业的利益,立足丽江“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战略定位,着力解决制约我市巡游车行业经营管理落后、服务质量不优等突出问题,全面规范企业和驾驶员经营行为,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城市交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绿色的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历史,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巡游车经营关系演变历程,充分肯定我市历史形成的巡游车经营模式在各个历史时期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以及行业管理政策的时代性、阶段性和延续性,统一思想认识,形成社会共识,运用改革创新思维,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模式,推动巡游车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规范,坚持法治思维。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依法保障巡游车经营者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公众合法权益,促进巡游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融合创新,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融合发展,最大程度统筹兼顾巡游车和网约车的发展和利益;统筹创新发展与行业安全稳定;统筹社会公众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权利权益,为稳步推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1.推进公司化发展。发挥市场配置作用,根据市场化原则,推动古城区、玉龙县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对现行管理模式的整合,实现公司化管理、集约化经营。鼓励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巡游车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导向,引导小散弱企业联营重组。鼓励巡游车企业创建服务品牌、创新服务方式,发挥品牌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组织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积极引导企业探索公车公营管理模式。
2.推进融合发展。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在发展网约车过程中,应优先支持巡游车网约化发展,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融合发展。巡游车可以按照网约车模式运营,巡游车网上接单执行网约车市场调节价,巡游车线下接单执行政府定价。支持巡游车企业通过经营权入股、合作等市场机制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和整合区域运力资源,通过接入网约车平台公司,实施巡游和网约融合派单,实现“巡约”一体化融合。
3.推进绿色发展。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对新能源巡游车购置、运营的资金补助,加快新能源巡游车的推广应用。
4.推进运价管理优化。在现行政府定价模式下,逐步推动巡游车运价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鼓励优质优价。推广使用新型计程计价智能终端设备,增强巡游车运价调整的时效性和灵活性,促进巡游车、网约车公平竞争、融合发展,有效激发巡游车发展内生动力。
(二)提升行业监管能力
5.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大非法营运惩处力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巡游车拒载、绕路、不按计价器收费、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经营区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加强对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宣传教育,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6.畅通投诉与监督渠道。充分发挥“12328”行业服务监督电话及“12345”市长热线畅通投诉与监督渠道。按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全面做好投诉接处。推广服务监督卡,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行业监督,强化驾驶员自律意识,切实保护乘客合法权益。
7.推进信用管理。开展对巡游车企业、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奖惩措施。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结果应用,定期公布巡游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评定结果等信息,并作为市场准入、奖补资金、评比表彰等重要依据,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8.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出租车信息化监管平台功能,出租车应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智能车载设备,实时准确传输车辆运营信息,提升行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
9.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为巡游车经营者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支持鼓励巡游车企业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及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星级驾驶员评定建立优秀驾驶员激励机制,加强品牌建设和文明服务。
(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0.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快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候客泊位(停靠点)、加气站、充(换)电站、“司机小驿”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切实解决巡游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机场、火车站、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码头、商场、医院、学校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划定巡游车候客区域,条件困难的应设置巡游车临时停靠点,为巡游车运营提供便利,更好地满足乘客便捷出行的需求。
11.强化市场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加强多部门、跨行业工作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网约车违规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强化全过程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12.优化助老出行服务。鼓励巡游车经营者开通95128等出租汽车电召热线,完善电话预约召车服务机制,推进智能召车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多适老化服务,切实为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增添便利。
13.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加强巡游车运营动态监测,及时发布运力规模、日均营收等运行信息,对经营许可到期退出经营的巡游车运力,可根据市场需求,结合企业经营服务质量等有序投放,实现巡游车运力动态平衡。
14.强化行业党建引领。鼓励依托行业党组织成立巡游车行业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引领巡游车行业健康发展。巡游车企业应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关爱驾驶员活动,努力创建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巡游车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法治、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文明礼仪、安全和治安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营运、规范服务、文明从业。对文明服务、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驾驶员和管理规范、优质服务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党员司机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整个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属地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安排巡游车新能源推广应用、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优质服务创建等补助补贴资金,加强推动巡游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资金保障。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共识。加强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维护行业稳定。做好行业运行和舆情动态监测,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引导各方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严厉打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落实巡游车企业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建立巡游车企业与驾驶员沟通协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确保行业稳定。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