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河古镇景区交通管理升级,这些规定4月24日起生效
近日,束河街道办事处联合多部门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优化束河古镇景区管理模式,提升景区消防应急和道路交通安全水平,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景区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束河古镇景区实施道路交通管理,详情如下。
关于束河古镇景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公告
束河古镇景区各单位、商户及住户:
为进一步优化束河古镇景区管理模式,提升景区消防应急和道路交通安全水平,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景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丽江市古城区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束河古镇景区实施道路交通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施行时间自
2025年4月24日00:00起施行。
二、管理范围及车辆禁行规定
(一)禁行区域
束河古镇景区,具体禁行范围详见附件1《束河古镇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具体范围示意图》。
(二)禁行规定
1.除执行公务的环卫、公安、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外,其余机动车辆和电动车辆(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助力改装车等),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禁行区域。
2.其余非机动车辆(如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进入景区时应当下车推行,禁止在景区内骑行。
3.禁止任何车辆在景区道路沿线随意停放。
三、车辆停放管理
(一)外围停放点设置
景区外围设置6处非机动车及电动车辆专用停放点,具体位置为:束河古镇南大门公交车站旁、茶马驿栈停车场、松云停车场、哈里谷停车场、束河东门南侧、龙泉居委会停车场。相关车辆须在上述停放点内有序停放,具体停放区域详见附件2《停放点导视图》。
(二)特殊车辆通行规定
1.送货车辆
(1)通行时间:21:00至00:00、06:00至08:00,其余时间禁止进出景区。
(2)通行要求:上下货时须靠边规范停放,作业完毕后立即驶离古镇景区,不得滞留。
2.施工装修车辆
(1)通行时间:07:00至10:00、19:00至22:00。
(2)通行要求:需提前向束河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束河古镇景区施工车辆临时通行证》,申请时需提供施工或装修审批文件、车辆行驶证、车辆性质证明等材料。
四、法律责任
请各相关单位、商户及住户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积极配合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对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束河古镇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具体范围示意图
附件:2.停放点导视图
束河街道办事处 束河派出所 束河交警中队
丽江鼎业束河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