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视频的时候,女主角长发及腰,白色齐那啥短裙,高筒长袜配运动鞋,十分青春动感,门内的列车员也很年轻,但拖之力不能胜,还以为这是个妙龄女子。
今天看到通报,真的是吓了一跳,居然已经高龄43岁,妥妥的中年少女了。
4月18日13时许发生阻门事件,4月19日9时24分,车站发布“情况说明”。众所周知,如果某件事情不是视频传播太广,引发议论太多,涉事单位是没有动力自己发个通报的。
据广州日报,该女子是4月19日12时在厦门被查获的。这趟车的终点站就是厦门,说明她堵门等到同伴上车后,安安稳稳地坐到了厦门。
现在问题来了。门外那位列车员发现无力制止时,看动作是掏出对讲机呼了半天的。那么当迟到者顺利上车以后,铁路方面到底有没有报警呢。
如果报了警,车上的乘警马上就可以瓮中捉鳖,按照以往新闻报道,抽烟的、霸座的都是移交前方车站派出所,这个堵门的18号下午也会坐在铁板凳上,19号上午车站的通报就不用写“1名女性旅客”,而直接写“旅客吴某某(女,43岁)”了。
昨天极目新闻发了一大篇《极目锐评|女子伸腿拦高铁,“临门一脚”为何能得逞?》,罗罗嗦嗦一千多字,还是没能说清楚,为什么这些巨婴想要撒泼打滚时就能得逞。
一切反社会行为能够得逞,核心都在反社会成员的行为不受控制。杀人放火,抢劫强奸,在那些人实施的过程中,如果有什么力量将他们捆得结结实实,自然就没法得逞。
有时候其肢体并没有被约束,但当场受到打击产生痛苦,内心的恐惧也能够有效遏制反社会行为,“秩序从此改良许多”。
这次堵门事件,网上有声音说两名列车员未能履职,应该追责,也有人为之辩护说,她们已经尽力了,毕竟她们也没有执法权。这里说的执法权,是指对当事人的人身强制权。西安地铁事件里把保安骂得狗血淋头,也是强调保安没有执法权。
拥有人身强制权的,只有一个部门。一个社会中的巨婴数量及危害程度,与该部门的执业状况密切相关。凡是经常看到该部门依法实施强制过程,被强制者呲牙咧嘴,痛哭流涕,鼻青脸肿,魂飞魄散的,巨婴就少,危害就小。
反过来,如果经常看到各种巨婴横行无忌,让社会呲牙咧嘴,却很少看到他们被依法强制人身的过程,或者难得什么时候巨婴们被实施强制了,反过来却是实施者鼻青脸肿
那就已经不是什么执法权、执法者的问题了,那毫无疑问,在座各位都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