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区域:东至用地界线,南至22米规划路,西至22米规划路西侧道路红线,北至蒲达路。
调整内容:
为满足地区发展建设需求,将地块(3.35公顷)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A33、2.84公顷)、城市道路用地(S1、0.51公顷)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3.35公顷)。
沈北新区先后荣获全国生态示范区、中国名优食品产业基地、中国特色旅游之乡、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辽宁省最具发展潜力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等荣誉称号。区境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台子山城址、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石佛寺村等历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