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各行各业都在要我的命。

在广东揭阳,一起让人震惊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无良商家吴某,为了让出售的猪肉丸卖更好看、口感更有弹性,在制作猪肉丸和猪肉酱过程中,掺了大量的有毒致癌物——硼砂。



要知道硼砂可是慢性剧毒,成人摄入1-3克就会中毒,摄入15克就能致死,更别说婴幼儿了。

而这个吴某买了40多斤的硼砂,在短短一年内全都用完了,都用在了他店里出售的猪肉制品里!可想而知,这期间有多少老百姓都吃了他家的有毒食品。



当警方查封这家店铺时,吴某已经卖出了4000斤掺有硼砂的猪肉制品,销售额达到9万元,非法获利1万元。

4000斤,每个顾客买2斤的话,那就是2000个家庭受害!

就为了这1万元的额外收入,吴某不仅置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于不顾,更严重地是违背做人的良心害了多少老百姓!



这些吃到有毒猪肉丸的顾客,其中不乏有老人、小孩、甚至还有孕妇。

可以说,这样的不法商人拉出去枪毙都不为过,简直是利欲熏心、毫无道德底线。



这个吴某也因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警方依法逮捕,这样的人必须重判!否则人人效仿,岂不是连基本的食品安全都不能保证?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商家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罚款18万元。



法院认为,吴某被抓后,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认罪态度良好买,所以依法对他从轻处罚。

按理说,这样的处罚已经算是很轻了。实际上,硼砂作为一种慢性毒药,很有可能有人吃了吴某制作的肉制品,就连生病了都不知道因何而病,为治病而倾家荡产的大有人在。



国家也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硼砂,因为它不仅有毒,还会致癌,也难怪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都得癌症,而且有年轻化的趋势,跟平时我们入口的食品有着莫大的关系。

可以说,吴某某的罪孽深了去了,可没想到一审判决下来,仅判了3年多,但这个吴某某还不服,他还提出了上诉。



由此看来,他毫无悔过之心,犯了这么大的错,还认为自己冤枉,也并非一审法院所认为的认罪认罚。

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果出来了,认为一审判决的量刑和定罪都准确适当,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可在大量网友看来,这样的判决属实太轻了,有人算过一笔账,吴某用了45斤硼砂,而15克足以要人命,这个总量除以15,致死量可以达到1500人!



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人丧命,但被他害的人不在少数,这种行为和故意投毒没什么两样,判死刑都不为过。

罪名里,还要再加上一条:危害公共安全罪。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了,才导致这些商人觉得有利可图,铤而走险。



而如今,老百姓吃的东西越来越不健康了,根源就在于食品里面含有各种各样的有毒添加剂。

而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网友在评论区曝出,食品里添加硼砂居然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不仅猪肉丸,其他大量的食物中都可能会掺有硼砂。

很多网友称,像我们生活中经常吃到的面条、饺子皮、油条、粽子、凉皮、米粉,里面或多或少都掺有硼砂,天一下子就塌了!



有人科普,硼砂的作用就在于保鲜和Q弹,比如生猪肉,抹了硼砂的猪肉颜色鲜红,看起来跟刚杀的一样。

也能让食品更加Q弹,街上卖的很多猪肉丸、牛肉丸、鱼丸之类的肉糜制品,大多都会放硼砂。



但小编还是认为,这些说法确实有些危言耸听,而且这都是以前的事情了。

早在2018年,厦门一家餐饮店就在出售的粽子里,加入了硼砂,警方就以相同的罪名逮捕了店主周某。

但当时因为此人年岁已大,只判她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执行,并除以罚款5000元,而且禁止她在缓刑期间从事食品售卖活动。



如今,很少有人还铤而走险,毕竟一经发现就要被判刑,而且还要对他们进行大金额的罚款措施,让罪犯得不偿失。

有网友称,自己家里都是卖肉的,卖猪肉十来年了,都是只卖新鲜肉,从没听说过往里加硼砂的。



看来还是良心商家居多,如果大家不放心的话,以后大街上卖的食品少买就是了,尤其像这样加工过的食品,可以选择尽量少吃。

在此也希望所有商家都能引以为戒,谁家也都有老人和孩子,试想一下如果做食品行业的都成了坏良心的奸商,保不齐自己的家人哪天就会吃到有毒食品。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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