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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崇明区长兴镇司法所迎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活动。未成年犯小徐的假释期限将至,来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春雨护苗”法治宣传队的法官助理与负责教育改造工作的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上海未管所)警官联合对他开展法治教育,共同见证他的重获新生,这难忘的一幕,正是上海一中院“春雨 · 新生”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生动写照。
今年3月,,法治宣传工作的组织架构初步完善。在宣传的过程中,每位宣传队员心中都萦绕着一个问题:如何才能将宣传队的工作从过去单一的“大水漫灌”式普法授课转化为双轨模式,针对个体需求开展“精准滴灌”式的对点帮扶,让法治宣传与未成年人所需真正契合?4月的一次庭审,为宣传队工作机制的“破茧化蝶”提供了思路。
4月9日,上海一中院未家庭的法官来到上海未管所,现场开庭审理未成年犯减刑案件,并在庭审后开展“沉浸”法治教育。审判与教育的融合,不仅是全市未成年犯矫治工作方面的首次探索,也开启了法治宣传队的新思路:可以有效利用上海一中院与上海未管所之间就未成年犯帮扶矫正方面的对口合作机制,将法治教育深度嵌入审执一体化的全过程全链条之中,真正打通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之间的壁垒。
在上海一中院未家庭与上海未管所之间的审判——执行端口融合机制引领下,“春雨护苗”法治宣传队很快就与上海未管所刑罚执行科开展深度交流。双方商定的第一个联合帮教案例,就是今日假释期满的小徐。小徐的案例十分典型:他认罪悔罪态度很好,犯罪的原因是法治意识淡漠。在他假释期将满之时,联合帮教能够有效起到重塑其社会适应能力的作用。
小徐的案卷摊开放在桌上,几位宣传队员和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的驻院社工姚燕闻翻阅后发现,小徐最初的笔记弯曲如蚯蚓,最后的认罪书汉字方正、笔画工整,完全不像一个人所写。据上海未管所方面介绍,小徐始终辛勤练字,还在上海未管所上过书法类的课程。卷宗中还有不少小徐亲笔所写的学习心得、法律知识、改造体会等,从这个细节出发,宣传队和社工找到了与小徐破冰的“关键点”。
帮教活动中,宣传队员针对小徐的卷宗材料与他展开交流。“我注意到,你在监服刑期间从未有过扣分经历,这说明你时刻约束着自己的行为。那么你又为什么会因为越轨行为而锒铛入狱呢?”小徐则懊悔地表示,自己之前的精神一直非常空虚,一到夜晚就要出去游玩,结果就在“朋友”的误导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小徐表示,自己希望在回归社会后重新就业,但担心自己的犯罪记录可能会成为阻碍。
为消除小徐重新生活的思想包袱,宣传队员开始为小徐寻找未来回归社会后的出路。宣传队员告诉小徐,他犯罪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的刑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犯罪的相关案卷材料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查阅。他未来的求学、就业仍然是顺畅的。宣传队员还拿出事先带来的有关成人教育方面的资料,为小徐讲解未来的求学发展方向。成人高中、开放大学、网络教育,这些方式都能圆小徐的读书梦。
时间过得很快。在帮教活动将近尾声时,小徐突然问道:“如果我在未来又遇到了新的困惑,我还能联系各位法官吗?”宣传队员望着小徐充满期待的眼睛笑了:“当然可以,我们很期待看到你新生的模样。”
上海一中院未家庭与上海未管所正在着力构建的审执协同新机制,推动法官深度参与矫治方案制定,建立判决执行动态反馈通道;拓展刑满前社会帮扶资源提前介入,深化多元协作机制。在未来,“春雨护苗”法治宣传队还将继续参与审执一体化的全链条发力,不断传递更加精准、更有温情的法治声音,为少年司法“挽救一个孩子、修复一个家庭、安宁一个社区、守护一片晴空”的目标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文:李家兴
图:李皓祥
值班编辑:卜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