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退彩礼的新闻好像特别多,江苏泰兴市刚判了一起。
江苏男子小帅经过亲友的介绍结识了女子小花,看对眼的两个人很快就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接着就是订婚。小帅对小花也是相当的重视,在彩礼方面一点都不抠搜,直接按照当地的习俗,给了16.8万的彩礼,以及价值4万多的黄金首饰。
订婚后,小帅和小花自然就开始了同居的生活,准备日后再挑选个吉日登记结婚和摆酒席。可惜事与愿违,在两人同居三个月后,在某种机缘巧合之下,小帅发现自己的未婚妻小花竟然结过婚。
小帅感觉到自己受到了欺骗,也因为未婚妻隐瞒婚史这件事,两个人的摩擦矛盾不断,自然没法继续生活下去了,因此婚事也自然黄了。
既然婚不结了,小帅就打算找未婚妻要回彩礼钱,但是遭到了小花的拒绝。因此还是那个老规矩,小帅将小花告上了法庭,由法庭来解决。
最后,法庭根据两个人没有登记结婚的事实,依法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同时也考虑到两个人一起生活了三个月,女方对家庭也有部分支出,因此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及黄金总价的70%,大概就是还14万的样子。
看到这里,有些感慨。小帅明显是介意自己娶的人是不是头婚的,介绍两人认识的亲友也没有调查清楚,如果一开始就知道女方有婚姻史,也就没有后面这么多事了。
对此判决,有人调侃道,这个案子明显是偏向女方的,实际情况是女方隐瞒在先,男方没有过错,而同居三个月就赚到了6万块钱,“月薪”2万,这个收入很可以啊!如果是天价彩礼的话,那这个30%的比例,还能赚更多的钱。
网上还有一个案例,发生在上海,也是短暂相恋就订婚了,男方给了26万彩礼,两个月后女方要求退婚,理由是万年俗套的性格不合。男方自然也是要求退还彩礼,但是女方坚决不干,甚至女子对法院说要拘留就让她妈去,还对她妈说出“大不了你先关进去一天,后面再救你”这样的话。
这话听着,颇有种钱比妈妈更重要的意味。后来法院强制执行,女子才终于怕了,最终在送拘的路上,女方现场把26万彩礼,分文不少地还给了男方。
相比上面那个案例,这个案例的男方显然幸运多了,最多情感上遭受了点损失,但是金钱上,一分钱都没有损失。
现在男人结婚娶老婆,尤其是农村的,真的挺难的。案例里的小帅是在意婚史的,还有些男人是根本不在意的,只要能娶到老婆就行。
现在农村有些地方,离过婚带着小孩的女的,彩礼一次比一次更高,毫不夸张的说,她们真的是靠这个赚钱。村里有一个女的今年35岁,这次是她第三次嫁人了,这次的彩礼是28.8w万+三金。大家想想现在的金价多贵啊!
在头两次婚姻里,女方都给男方生了孩子,然后孩子不要,把孩子留给爸爸,彩礼不退还。
也有些好奇,为什么婚史这个情况,不能直接体现在户口簿上呢!哦,不对,现在领证结婚也不需要户口簿了,而且登记结婚的时候,工作人员也不会告知你对方的婚姻情况,离异几次也不会说。
支持婚姻记录配偶可查,这样对大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