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生土长的农村草根,到富甲一方的商人,再到颠沛流离一无所有。在过去20年中,胡绪峰一直都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其人生经历也从来不缺戏剧性。2025年,他终于有心情回忆起他的这一段戏剧性经历。“这些年仿佛黄粱一梦。”
2007年,西安商人胡绪峰创立了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功拿下了西安穆将王村改造项目的开发权。然而,开发过程中的一场“借贷”,胡绪峰的宏润地产大部分股权便易主,价值数十亿元的城改项目也被“夺去”。尽管2019年最高法下达判决,但这场涉及民间贷款、股权争夺的商战却依旧没有终结。
- 百亿资产“消失”
短短十几年,商人胡绪峰像老了三十岁,脸上留着浓密的胡须,任谁也不会将眼前这面貌沧桑的中年男子,与他手机相册里意气风发的青年才俊联系在一起。
80后的胡绪峰一路白手起家,早年辗转广州、深圳和西安,从电子产品起家,随后转型到房地产圈,二十多岁已有亿元身家。2007年,时年27岁的胡绪峰创立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雄心勃勃的他倾注全部资金,与灞桥区穆将王村村委会订立合同,获得穆将王村改造项目的开发权,并将自己进军房产建设的第一个项目命名为“国际幸福城”。
成功拿下穆将王村改造项目的胡绪峰信心满满,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拆迁费从刚开始的2500万元提高至了1.4亿多元,再加上各种其他原因,导致本不宽裕的项目资金,日益捉襟见肘,正当他因资金缺口辗转难眠时,朋友竺尧江抛来了“橄榄枝”,这也为他今后陷入“漩涡”埋下了伏笔。
2010年5月14日,胡绪峰作为宏润实业集团法定代表人,与西安中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厦投资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竺尧江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书,前者将宏润地产公司18%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中厦投资公司,后者为宏润地产公司注资8000万元资金安全保障,资金用于宏润地产公司旗下“国际幸福城”项目所需要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补偿金,同时后者享有该项目未来18%收益。
胡绪峰说,协议签署后,在项目拆迁快结束时8000万元资金才到账,中厦投资公司属于严重违约;但是考虑到竺尧江和他认识多年,对方又承诺会给公司再次融资,因此当时并没有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胡绪峰表示,此后因开发“国际幸福城”资金紧张,2012年1月11日,他在竺尧江的牵线下向王坚借款600万元,1月16日又再次借款600万元。双方当时的借款协议显示,借款的前提是,宏润实业集团需要将宏润地产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王坚,如果按期还款,则股权重新无偿转回。
事后,胡绪峰认为自己被“做局”欺骗。他告诉记者,第一笔600万元借款协议签署的前一天,王坚已前往工商部门将宏润地产公司75%股权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其中,在提交的材料中有一份落款于2012年1月10日的《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内容为宏润地产股东会研究同意将75%股权转让给王坚。对于这份《股东转让出资协议》胡绪峰也始终认为是伪造的。
宏润地产公司75%股权刚开始转移后,胡绪峰并不知情。彼时胡绪峰被确诊食管癌,需要进行手术。在做手术前,竺尧江前后两次将胡绪峰带至其一个会所,多名债务人对胡绪峰软硬兼施,逼迫胡绪峰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及签下3600多万元的欠条。而事后竺尧江也承认,其提供给胡绪峰的借款,多数来自李彬。就这样胡绪峰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项目数十亿元的资产,最终被“转移一空”。
- 离开和转机
2014年7月里的一天,胡绪峰接到消息称,时任宏润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竺尧江等人向警方报案,要抓他。在西安一家酒店住宿一晚后,胡绪峰决定“离开”——“离开”一词,是现在的说法,而这在当年被描述为“畏罪潜逃”。
在胡绪峰公司的股权被转移后,为了彻底让其“出局”,竺尧江等多个借贷人向当地警方报案,称胡绪峰涉嫌职务犯罪、偷税漏税、涉黑等多项罪名。害怕被抓,又为了厘清事情真相,胡绪峰决定暂时离开西安这块“是非之地”。也是在那之后,胡绪峰一度成为五地警方寻找的嫌疑人。
胡绪峰向记者讲述了他是如何想办法离开那个酒店,如何离开西安,又是如何在荒野生存。离开西安后,胡绪峰数年一人一车长途流亡。在野外荒废的房屋居住,在服务区、加油站歇息,露宿街头、一碗盒饭、一桶方便面果腹已是常态。胡绪峰离开时,他的双胞胎孩子刚刚出生,还未满月,惦记着孩子和家人的他却不敢回家,也不敢和家里联系。
胡绪峰回忆,在逃亡的前几年,记得有一阵子特别想孩子,硬着头皮往回走,结果走到了离家还有百十公里的时候,接到亲朋打来的电话:“你不能回去了。”亲朋听到胡绪峰在电话里沉默不语,让他在最近的服务区停下,在服务区胡绪峰见到妹妹后,忍不住抱着妹妹号啕大哭。天亮后,胡绪峰再次一人开着车离开。
在“逃亡”的这几年中,实在忍不住的时候,胡绪峰偷偷回到家里待上一晚。“每次离开家的时候,母亲看到我烧水往保温壶里灌,就知道我要走了。”胡绪峰说,他不允许家人送他出门,每次离开家的那一刻他都强忍着泪流于心。
胡绪峰时常提到精神的强大,他说正是这一点帮助他走出困局,重新把握住生活的方向。“精神上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它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在精神上战胜了这些东西,一切就都还是有可能的。”
2017年,胡绪峰的事件迎来转机。国际幸福城烂尾迷局登上了央视节目,李彬、竺尧江、胡绪峰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展现在了公众面前。胡绪峰也主动和各地警方接触,在警方做完笔录后,均认为胡绪峰不构成犯罪。这也让他悬着的心,彻底放了下来。
2019年,最高法作出(2017)民再171号民事判决书,厘清了股权质押担保与股权转让的关系,判令王坚与胡绪峰之间股权属借款担保性质,不存在股权买卖,竺尧江以中厦公司之名给胡绪峰公司借款8000万元质押18%股权,性质也是借款质押股权而非股权买卖。
记者了解到,目前竺尧江也因犯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浙江绍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仍在服刑阶段。
- 漫漫“夺权”路
手握最高法判决,胡绪峰开始了“夺权”路。然而市场监管层面就股权变更登记的纠错仍在进行中。
在“逃亡”的几年里,他也坚持自救,为给自己做辩护,胡绪峰向西北政法大学申请司法鉴定,《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上胡绪峰、王坚的签名均系伪造。但王坚股权变更资料造假一事,在市场监管部门、法院等均未得到认可。
2024年,胡绪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宏润实业集团作为原告,把王坚起诉至西安碑林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王坚持有的宏润地产公司75%股权归原告所有;判决王坚协助将其持有的宏润地产公司75%股权变更登记给原告。
2025年2月6日,碑林法院一审作出宣判,法院支持了原告提出的王坚持有的宏润地产公司75%股权系宏润实业集团所有。“庭审上,王坚已经当庭承认他和宏润集团之间是借款质押担保关系,这也是王坚在11年来第一次在法庭上承认是借款质押关系。”胡绪峰说,他收到判决书打开的那一刻,双手都在颤抖。
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王坚申请了上诉,并表示将维护自己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也否认了存在“套路贷”“强迫胡绪峰签署股东决议”“伪造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等行为。
“我借给他钱肯定要办手续,不可能平白无故给他打款,按照协议他肯定是要给我转移75%的股权。我根本没有必要去伪造《股东转让出资协议》,这在逻辑上根本就讲不通。”王坚表示,他承认当时在工商部门变更股权手续时,提交的那份《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上并没有双方的签字,但是他表示该协议双方使用的公章都是真实有效的。
十余年的诉讼,四年的逃亡,八年的人间消失,辉煌事业一下子从巅峰跌入万丈深渊。正是这一段经历,在胡绪峰眼中成为了“财富”,给他带来了内心的强大。
回望过去几年,胡绪峰从没像现在这样轻松过。胡绪峰说,官司胜诉后,他会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经营,完成10栋烂尾楼的施工任务,让2042户购房家庭早日住进新房。
(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