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4月22日了解到,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北芙美白沐浴露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本次通告的化妆品名单中,包括樊文花嫩白水光精华液、樊文花嫩白精华霜、北芙美白沐浴露、天峰本草护理染发霜M、汉亿染发膏(咖啡色)等样品被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物质。田七怕上火牙膏(劲爽野菊花香型)、田七怕出血牙膏等样品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其中前者实际检出值达到标准值上限的1280倍。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等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刘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