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闽西革命老区,有着一群巾帼检察人,她们以拳拳赤诚之心,聚萤烛微光,汇成千万灯塔;用切切实实的检察履职,书写着“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涉未案件”的全新答卷。这就是新罗区人民检察院“知心护航”团队。


未爱护航

知心相伴

团队在构建“案前三预防一专项,案中三亲历一提前,案后三跟踪一推动”的“3+1”工作机制基础上,充分融入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履职,推动“六大保护”联袂发力,护航“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绚烂绽放。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络点”,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以法为霖 灌溉护蕾

团队主动落实案前“3+1”工作机制,三预防一专项,坚持预防教育,这星星点点的未检工作成为一滴滴法治养分,浇灌着祖国的花朵。





开展日常普法,实现一般预防。强化检校合作,落实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依托青年法治宣讲团、“新罗检察知心姐姐”在线交流平台、“陈思姐姐微课堂”栏目在传统载体和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相关课程被“学习强国”等平台采用,并获得多项荣誉。

聚焦特殊学生,突出重点预防。严格落实“1+8+N”专项行动要求,团队干警已与教师、基层干部、爱心妈妈组成“四对一”精准帮扶团队,与特殊学生结对挂钩,通过家庭走访、电话沟通、周边调查等方式扎实推进帮扶特殊学生群体工作。

司法化训诫教育,进行临界预防。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情节显著轻微的涉案在校学生进行司法训诫,责令家长加强管教。

同时,针对校园欺凌案件多发易发的情况,汇聚各方保护力量,开展“星火守护 向校园欺凌说不”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推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以法为刃 除害护蕾

团队积极落实案中“3+1”工作机制,三亲历一提前,突出保护救助,让花园更安全,花儿更有保护。

落实提前介入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做到每案提前介入,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引导和监督。

开展亲历社会调查。坚持每案必开展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率达100%,为案件量刑及制定矫治方案提供参考。

进行亲历证据审查。建立书面审查与调查核实相结合的亲历性办案模式,注重实地走访和听取关键证人、被害人及律师意见,亲临现场、亲见其人、亲感其事,确认并排除非法证据。

亲历救援救助,全面落实春蕾安全员、强制报告制度,成功办理了杨某甲虐待案。该案获评全省落实“春蕾安全员”机制优秀工作案例,并入选最高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


以法为篱 培土护蕾

团队能动落实案后“3+1”工作机制,三跟踪一推动,贵在跟踪帮教,促推形成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让花儿绽放得更绚烂。


跟踪帮教情况。整合社会资源,引入司法社工,为涉罪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建立帮教档案,定制帮教计划,开展监督考察和教育矫正。

跟踪回归社会情况。坚持“案结事不了”,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回访。针对失足少年“就业难”问题,联合劳动与相关部门建立安置帮教制度,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

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从个案中总结出一些类案问题,并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由“治罪”向“治理”延伸。

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通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方式督促各部门规范治理,推动形成“六大保护”合力。办理的督促整治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公益诉讼案办案经验获省院转发推广。


正是这支以忠诚铸魂、以担当砺剑、以专业塑形、以情怀赋能的“知心护航”办案团队,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镌刻于心,她们用法律之盾筑起青春防线,用真情之钥开启迷途心锁,用创新之笔绘就成长蓝图。未来,这支团队将继续以“幼吾幼”之心融情于法,以“求极致”之志精进履职,让法治阳光驱散成长阴霾,用检察担当守护每一个向阳而生的明天。

供稿:第六检察部

责编:袁诗雨、陈雯

审核:黄琴兰

监制:邓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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