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田飞 2025年4月13日14时许,惠东县九龙峰新楼村小组村民自建房安装阳光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
针对该事故,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向惠东县人民政府发督办函,要求开展事故调查,还原事故真相,准确定性事故性质。同时,由县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月14日,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了《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惠东九龙峰自建房阳光棚安装工程“4·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截图。
督办函简单披露了事故发生过程及影响,事发4月13日14时许,惠东县九龙峰新楼村小组村民自建房安装阳光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
督办函要求惠东县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还原事故真相,准确定性事故性质。同时,由县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惠东县人民政府要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督办函还提出,事故调查报告经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县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审核,同时要附上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在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市安委办书面说明。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及责任认定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