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接到 110 指挥中心的处警命令:在武阳镇大干村路段,一辆小车撞伤行人后逃逸,要求迅速派人员前往现场处置。

值班民警与辅警接到指令后,立刻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启动肇事逃逸处置预案。他们通过询问当事人、查看沿途视频监控以及展开调查走访等工作,成功锁定了肇事车辆及驾驶员袁某杰。随后,交警联系了袁某杰户籍所在地的唐家坊派出所。经派出所精心部署,最终在袁某杰家中将其抓获归案。经酒精检测,袁某杰体内酒精含量为 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交警大队细致的调查取证以及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这起肇事逃逸案件在事发后 211 分钟成功告破。经审查,袁某杰对自己酒后驾车以及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示:酒后驾车不能有,违法后果难承受。出事应当快报警,逃逸更是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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