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每一起“小案”,对当事人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大事。4月15日,思南县人民法院瓮溪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垫付个人所得税款而引发的追讨垫付费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2023年被告李某某在思南县瓮溪镇供电所做砍青小工,原告候某某给被告李某某垫付个人所得税款1565.1元。2024年3月24日,税务局向李某某退税1565.1元,因李某某一直未将该税款退还给候某某,候某某遂诉至本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定于2025年4月15日在瓮溪法庭开庭审理。开庭前,承办法官电话联系被告,被告认可原告方起诉的事实,其一直没有退还税款的原因是称自己没有收到该笔税款。庭审过程中原告向法庭陈述,案涉税款于2024年3月24日打入了被告的建设银行账户。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案情并不复杂,只要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流水,则本案的“铃铛”就解开了。于是庭审后,依职权到银行调取了被告的银行账户流水。经查看,在2024年3月24日税务局的确向被告退还了1565.1元的税款。法官随即与被告沟通这个情况,被告表示相信法院,但是人在外地,马上让亲戚到法庭来交这笔款。次日一早,杨某某受被告李某某的委托,到法庭如数的履行了案件款,原告收到款后,也向本院撤回起诉。至此,本起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思南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位置


文图:彭佳兴

终审:黄文松

复审:赵旭

初审:勾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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