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央视网消息。https://news.ifeng.com/c/8iY5pSywdZu
贵州毕节赫章县一男孩放学途中,被3条大型犬咬成重伤,头皮撕裂,左耳被撕咬下来,手和脚及腋窝也被咬伤。
当时在ICU抢救了一周左右,目前正准备修复耳朵。
孩子已经休学一年,到处借钱治疗,已花费20余万元,预计还需10多万元。
然而一年来狗主人才支付5万元。
狂犬病的厉害众所周知。恶狗伤人的悲剧不断在重演。
这男孩能够活下来已属万幸。然而本该属于他无忧无虑充满天真的少年梦,已被涂上痛苦和恐惧的色彩。
养狗规定早已明确不准饲养大型犬;养狗不能伤害他人。
可是这狗主人,竟然养了大型犬,竟然养了3只,竟然不好好拴住。
狗主人藐视他人生命安全,到了何等地步。
狗主人为何如此胆大妄为?答案很简单。没有可预期的严重后果呗。
如果法律具有威严,
如果狗主人违反养狗方面的法律法规,必定被拘留;
如果狗咬伤他人后,狗主人必定受到刑事惩罚;
如果狗咬伤他人后,狗主人那怕倾家荡产也要及时支付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那么,狗主人还敢养大型犬吗?还会养3只狗吗?还敢不拴狗吗?还敢不支付费用吗?
无疑,现在,我们依然有着不知何时会被恶狗咬伤、自己深受痛苦、狗主人却逍遥法外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