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国家秘密
你的选择是什么?
是不违规传输国家秘密的严谨
是不用手机拍照扫描涉密文件的慎重
是不违规标注涉密定位的警醒
是不分享涉密敏感信息的理性
是默默无闻的指尖守护
今天
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保守国家秘密
哪些事情千万“不该做”
一定要记牢了!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保密法》第五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保密法》规定的十三种违法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十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
提 醒
使用手机和图文识别小程序对涉密文件进行拍照、扫描、传输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会被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 | 南京发布
编辑 | 顾杨乐
发布 | 徐雅莹、吴小荣
审核 | 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