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刘晶(开远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

  推荐单位:开远市委政法委

  推荐理由:5年来,刘晶共办理200余件行政复议案件、10件行政应诉案件。从行政复议应诉系统的一名新兵成长为一名老兵,始终不变的是她对行政复议应诉事业的不懈追求,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应诉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她坚持精益求精,以案无大小的司法匠心,将法理、人情融为一体,化解大量社会矛盾。2022年,她具体负责的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获得佳绩,开远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解最难的结,点一盏执法为民的“灯”。“行政复议无小事”,复议案件对于刘晶而言,是每天的日常工作,但对群众来说,却是影响他们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她一直要求自己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调解不是判案,而是走进人心。”刘晶始终坚持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在与申请人的沟通中融入情与法,积极寻找和解调解途径,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办最严的案,织行政监督安全“网”。刘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程序性规定,遵循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关于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精神和宗旨,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坚决依法纠错,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在一起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坠亡事故的案件中,刘晶通过审理,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的处罚依据错误,依据正确的法律条款重新计算了处罚金额,处罚金额较之前降低了一半,申请人同意尽快缴清罚款,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效果。工作中,她始终把办案质量视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生命,做到对每一起案件讲依据不讲面子,讲党性不徇私情,敢于动真碰硬,许多违法或不当违法行为得到纠正,让行政复议真正成为“看得见、摸得着、靠得住的正义”。自她2021年从事行政复议工作至今,未出现行政复议决定被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同时,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刘晶积极监督行政机关守信践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开远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她充分运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优势,将调解关口前移,搭建调解平台,2024年以来,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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