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
非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大
老旧小区因建设早
规划不当等原因
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
️️️
众所周知
“消防通道”是不能停非机动车的
那么“应急通道”能不能停呢?
最近吴淞三村小区
就因为“应急通道”能不能停车问题
引发了关注
⬇️⬇️⬇️
吴淞三村是建于
上世纪九十年代左右的老旧小区
北门日常并不开启
地面上划设了黄色的禁停区域
由于北门是过街楼的设计
可以遮风挡雨
于是这条通道
就成了非机动车的停车场
尽管铁门上悬挂着
“消防通道,严禁停车”的标牌
但讽刺的是
标牌之下就 停满了非机动车
其中不少车都 积满了尘土
显然已经许久未用了
这些车辆的停放
让“消防通道”名存实亡
居民们说
以前这条“消防通道”是不允许停车的
但目前是无人管理
电瓶车、自行车是越停越多
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
⬇️⬇️⬇️
居民:以前有过要求不允许放,这明显就是个通道,不知道最近什么情况。
居民:
如果小区里面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情,比如说是火灾什么的,那肯定消防通道要通的,那现在放的乱七八糟,我看已经一年多了。
这里到底是不是消防通道呢?
对此
居委干部向记者强调
北门通道 是应急通道
而不是消防通道
真正的消防通道是在小区东门处
吴淞三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华子平:
北门的通道它不是叫消防通道,它是属于应急通道。然后地上的标识是以前小区改造的时候进行的标示,也有不准确的地方,我们要马上进行更换标识,把它标注成应急通道。
难道应急通道就能停放非机动车吗?
吴淞三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强调
⬇️⬇️⬇️
街道负责消防工作的有关人员此前来小区确认过,只有小区东大门是消防通道,小区北门处的通道并非为消防通道,北门外就是步行街,消防车并不能进来,因此是应急通道,用来疏散人群。
记者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如果是疏散人群所用,那应当属于 疏散通道, 也是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的, 如此停放电瓶车显然也不合适。
此外,居委干部还提到
小区非机动车在此处停放
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
因为小区的地下非机动车库
只能容纳90辆车
远远不能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
而小区并没有地面停车棚
所以能遮风挡雨的消防通道
就被不少居民当成了最好的“停车棚”
居民:
因为这个小区地方小,电瓶车也没地方停是个问题,停车场也没那么多停车位。
居委干部表示
利用北门通道停车也是无奈之举
接下来会要求物业做好动态管理
保持车辆停放的有序
各位坊友小区里有类似情况吗?
欢迎留言都来讨论讨论
看看新闻记者: 程颖
编辑: 康令侃
摄像: 胡哲凌
责编: 李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