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4月2日,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宝峰中队在辖区开展货车专项整治行动,并查处一起准驾不符且超载的违法行为。


当日12时13分许,中队执勤民辅警在二都街道高桥社区路段巡逻时,发现号牌为湘J6A**0的重型自卸货车存在超载的嫌疑。执勤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曾某山接受检查并出示驾驶证,但其未能出示驾驶证。民警通过平台大数据调查,发现驾驶人曾某山持有“C3”类驾驶证,但驾驶证因多次违法已记分达到93分,处于超分注销状态。之后民警将该货车牵引至夹山治超站进行检测,该车核载重量为31吨,实载58.74吨,超载率为89.48%,系严重超载。民警随即要求其到中队依法进行处理。

因曾某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相关之规定,民警依法对曾某山超载、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20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信息来源:石门警事

▍综合编辑:艾尚石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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