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朱文龙

近日,河北廊坊三河市城管部门要求辖区内的招牌不得使用 “红黑蓝” 色,引发舆论关注。城管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举系按照市政府城市规划要求制定,至于相关文件,工作人员则表示尚未下发。

在相关新闻的评论区,不少网民对三河城管部门“先行一步”的做法产生了质疑,认为他们此举是乱作为。

这样的质疑很有道理。行政执法必须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而据报道,要求商户不得在招牌上使用“红黑蓝”的通知,只是城管执法人员的口头传达,并没有出示相关文件。三河城管部门也坦言 “文件还没有出”,他们这么做只是“先行一步”。三河城管部门的行为明显与法律规定相悖,说他们乱作为,一点都不冤枉。

从相关报道来看,三河城管部门的乱作为,已经伤害到了商户们的切身利益。有一些开了多年的老店,就是靠着大家眼熟的招牌留住熟客,招揽新客,突然更换招牌颜色,不仅辨识度被削弱,给商户的正常经营也带来了困扰。像婚纱婚庆店这类主打喜庆氛围的经营场所,招牌禁用红色,无疑会给商户日常经营带来不便。

此外,三河城管部门只让商家更换招牌,至于更换招牌的成本由谁承担,商户的经营损失如何补偿等关键问题,却不管不顾,这等于将治理成本全部转嫁到市场主体身上,引发了很多商户的不满和抵触。

这种情况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如今,各地千方百计稳经济、扩消费,强调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对市场主体的干扰。三河城管部门却以吹毛求疵的态度“整治”门面,这看似在雕琢市容细节,实则可能让商户对经营稳定性产生疑虑。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正是给市场主体以清晰稳定的预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三河城管部门的乱作为,对当地的营商环境,也是巨大的伤害。

三河城管部门为什么要这么干?问题出在执法理念上。作为执法者,他们不可能不知道 “法无授权不可为”。但即便如此,他们依然选择在没有文件依据的情况下“先行一步”,这表明,在三河城管部门眼中,行政命令可以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其背后暴露出的,是该部门对权力边界的认知偏差。

对于此事的处理,不能止于叫停三河城管部门的乱作为,还要扭转该部门的执法理念,让他们明白,公权力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倘若只 “治标” 不 “治本”,即便今天叫停了“红黑蓝”招牌禁令,明天类似随意干预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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