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取得薪资报酬,
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近日
耒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成功帮助19名工人
拿回了被拖欠的血汗钱
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11月
治安大队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线索
某企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负责人伍某采取逃匿方式逃避责任
接到报案后
治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查
该企业老板伍某
共拖欠19名工人工资共计44万余元
了解情况后
办案民警尝试与伍某取得联系
伍某拒不配合调查并潜逃至外地
民警随即对其展开追捕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
办案民警成功将伍某抓获
并依法对伍某采取了刑事拘留
为了帮助工人早日拿到工资
办案民警多次与伍某及其家属沟通协调
并做好政策和法制教育工作
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
伍某家属表示愿意支付其所欠工人的工资
4月3日
在办案民警和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
的共同监督下
经现场对工人身份信息
工资发放表进行核实
伍某家属向19名工人
发放了拖欠的工资44万余元
当天下午
工人代表特地来到耒阳市公安局
向办案民警赠予致谢锦旗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广大企业经营者
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足之本
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是应尽的义务
任何企图逃避责任
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
希望广大劳动者在遇到欠薪问题时
要保持冷静
务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平安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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