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文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收到来自当事人罗红(化名)送来的写有“明察秋毫护妇孺 公正司法守天平”的锦旗。一面锦旗既是对杨晓敏法官审理工作的认可,也是对龙文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肯定。

法官办案手记

“我生的孩子为什么不能按我的方式教育?!你们看看他现在成绩都退步到什么程度了?!三天两头因为和同学起冲突被老师请家长,难道还不需要管吗?”调解过程中,罗红(化名)生气地质问孩子的父亲,双方争执激烈。

沈威(化名)和罗红于民政局协议离婚时,确定小夏(化名)由父亲沈威抚养。随后双方家庭经常因为小夏的教育、探视等问题发生冲突,罗红更因此与沈威父母发生摩擦,一度闹到被行政拘留的程度,双方剑拔弩张,案子火药味很浓,争吵无果后,于2024年2月,罗红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冲突的焦点在于针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双方家庭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比如在教育观念上,沈威与其父母均认为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能因为课业耽误休息,而且孩子间发生冲突是很正常的,长大后懂事就不会了,而罗红则认为孩子成绩下滑已经超出合理限度,归结原因系沈威与其父母没能在学习上给予孩子更多的引导,才导致孩子学习怠惰,甚至出现贪玩不知节制的情况,再不教育引导,以后走上歧路就晚了。

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我认为案情虽然并不十分复杂,但也不能简单结案。小夏现已满八周岁,对与其有关的日常生活事物已经有了一定的感知、理解和表达能力,他的想法和意见仍十分关键,因此还是得探寻孩子的真实意愿,但小夏的意思却有点复杂——小夏委屈地说他想抚养权归爸爸,毕竟他与爸爸、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时,他们都很爱护他,但是想由妈妈来辅导他的功课,因为妈妈很用心对待他的学习。

随后,我向罗红告知了孩子的想法,并表示即便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只要能妥善处理双方的关系,也不影响其对孩子的教育引导,罗红听后也表示她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并在处理好双方关系的基础上教育好孩子,最终女方撤回起诉。

时隔一年,罗红再次到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原来在这一年当中,沈威经常去外省工作,小夏平时主要由男方父母代为抚养,导致学业缺乏监督跟进,成绩更加一落千丈,同时老人“护犊”的行为也导致小夏出现了行为偏差,无法正确处理与同学之间的关系。罗红在孩子班级群频频收到老师的通报点名,小夏在班上俨然已成“差生”代表。罗红见此心里自然像热锅上的蚂蚁般着急,忧心忡忡的同时更夹杂着对男方家庭没教育好孩子而产生的愤怒。在与沈威及其父母多次沟通无效后,罗红决定再次提起诉讼。

了解情况后,我第一时间开展了案件随访。这次孩子的态度十分坚定,长期成绩的落后,与同学关系的紧张以及与老人思想的代沟让他备受煎熬,由于沈威无瑕顾及小夏的教育,小夏表示迫切需要妈妈能带他走出困境。

综合随访情况后,我针对孩子所出现的问题和遭遇的困难、结合孩子意愿、成长环境及双方的实际抚养条件等因素,就可行解决方案与罗红、沈威及其父母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多次随访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均愿意站在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和平友好解决抚养权争议。

最终,双方放下过往执念,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共同原则,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小夏变更为由罗红直接抚养,沈威每月支付相应抚养费,同时可随时探望。


记录人: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 杨晓敏

案评:每一起案件,都是一面镜子,映射出当事人复杂而深沉的情感世界。抚养权变更纠纷难在解心结促和谐,如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耐心,我认为在这样的案件中,倾听尤为重要,仔细地倾听能为后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一段抚养关系变更稍微处理不好,孩子将面临关爱缺失、监护缺位、教育缺教等种种风险,让小孩在自制力相对薄弱的年龄更容易走上歧途。案件的调解过程,我侧重以情动人,掌握好司法的温度,唤醒双方心底那份对孩子纯粹的爱的同时,再用理性的分析平衡双方的利益,引导双方以“一切为了孩子”出发,俯瞰纠纷的本质,所有在调解过程中繁琐细微的付出,最终都会宛如涓涓细流汇聚成河,促成双方达成共识——共同守护孩子成长的蓝天。

最后,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爱的润泽下茁壮成长。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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