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时代,银行卡作为重要的金融工具,其安全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期,岚县公安局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显示,个人金融账户的违规出借正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帮凶。

2025年3月26日,岚县公安局接获银行卡异常交易线索后展开调查。经查证,安某轩于3月24日18时许,通过借用刘某提供的银行卡在某储蓄银行ATM机提取涉嫌诈骗资金8000元,并从中非法获利5500元。涉案银行卡所有人刘某军将账户出借给其侄刘某,后者又转交安某轩使用。三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三人作出行政处罚,相关线索仍在深入调查中。



警方提示:

公民应切实履行金融账户管理责任,做到"三不"原则——不随意出借、不违规转借、不参与非法资金流转。

来源:平安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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