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滨港龙湾小区多名业主向媒体反映,自2019年入住以来,小区物业公司——临汾盛祥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临汾盛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期以“收据”代替正规发票收取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业主多次索要发票未果,质疑物业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呼吁税务部门介入调查。
业主提供
业主投诉:收据代发票成常态 ,据业主提供的多张收据显示,滨港龙湾小区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收款方均为“临汾盛祥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或“临汾盛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据上仅盖有物业公司公章,无税务监制章或发票代码。业主王女士表示:“每次缴费后物业只给手写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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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业主质疑:“物业公司长期不开具发票,是否存在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的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彻查。”
法律依据:物业有开票义务 拒开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或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中,应按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也明确,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业主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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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家指出,若物业公司长期以收据代替发票,可能通过隐瞒收入逃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涉嫌构成偷税漏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偷税行为可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税务报发布截屏
行业背景:物业收费乱象频发 维权难亟待监管
近年来,物业公司以收据、白条代替发票的现象屡见不鲜。部分企业利用业主维权意识薄弱或“怕麻烦”心理,规避税务监管,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律师提醒,业主应主动索要发票,若遭遇拒开,可保留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据,向税务部门举报。
结语
滨港龙湾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居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更应严守法律法规,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此事后续进展如何?涉事企业是否存在偷税行为?
来源:(今日头条)临汾小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