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美欣
为深入贯彻落实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建设要求,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近期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人员素能跃升”系列活动,通过三大举措构建业务能力提升矩阵,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
充分发挥“传帮带”优良传统,建立检察官与青年干警“一对一”结对指导机制。在证据审查环节,资深检察官围绕证据梳理、事实认定、合法性审查等核心环节进行系统化指导,将丰富办案经验与青年干警创新思维有机结合。通过常态化疑难案件研讨制度,组织干警就事实定性、法律适用等专业问题展开深度交流,切实提升证据审查精准化水平。
刑事检察部门专题学习《吉林省检察院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履职指引》文件精神,建立“自我管理”工作专班。通过构建“办案人员自查+部门核查”双轨质控体系,明确案件承办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实行从案件受理到结案归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办案人员在案件审结后必须开展质量自查,将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自我管理,有效把好案件质量首道关口。
推行“理论+实践”立体化培训模式,每周定期举办检察官联席会议和业务研讨沙龙。青年干警通过“轮值主讲”形式交流检察文书撰写技巧与办案思路,优秀公诉人代表昝帅结合竞赛经验分享了“以赛促练”的重要性。同时邀请吉林市检察院宋宏宇、昌邑区院徐佳音等业务骨干开展典型案例培育专题培训,系统讲授案例选题、撰写规范及思维构建等实务技能,有效提升干警典型案例培育能力。
目前,蛟河市检察院已形成“老带新传承机制+自我管理机制+靶向培训机制+案例培育机制”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将竞赛精神融入日常办案,建立“学用转化”实践平台,实现优秀经验与办案实践的深度融合。今年以来,青年干警参与办理重大疑难案件12件,培育典型案例3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20%。
下一步,蛟河市检察院将以“三个管理”要求为指引,持续推进检察管理与队伍建设的深度融合,通过建立长效化培训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深化检校合作等举措,着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注入持久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