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职工福利费(以下简称福利费),相信财税朋友们太熟悉不过了,其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笔者最近和同事们一起给一家大企业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好遇到福利费的调整问题。针对职工福利费如何进行纳税调整,笔者做简要分析,不足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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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哪些支出属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福利费是职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补充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实务中,会计上和税法上针对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又有各自的规定,两者并不完全一致。

(一)会计上的福利费

针对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会计实务中一般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另外,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二)所得税上的福利费

实务中,所得税的福利费一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注:上述福利费具体包含的内容,大家可以查看相应的文件,在此不再赘述。

02

福利费的所得税调整

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看,汇算清缴时,针对福利费可能存在两方面的纳税调整:一是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的调整;二是福利费超标的调整。由于两者调整的依据不一致,调整的方式也不一致,有必要对福利费的纳税调整进行明确,以规避由此导致的涉税风险。如前文所述,笔者在和同事们做汇算清缴时,就遇到福利费的纳税调整问题,经过讨论,我们认为针对福利费可以这样纳税调整:先调整未取得合规票据的支出;剩余部分再和扣除限额进行比较,看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一)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的调整

针对税前扣除凭证,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公告)的规定,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实务中,由于福利费的形式多样,导致证明其发生的原始凭证也是多种多样。根据28号公告的规定,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其对应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案例说明如下:

某公司2024年共计发生福利费200万元,当年符合规定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假定,经过检查,福利费中有40万元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对于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的支出,实务中,一般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30行直接进行调整,上述案例中,操作如下(假定无其他调整项目):


(二)超过扣除限额的调整

大家都知道,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是有限额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接上述案例,针对剩余部分的福利费(160万元),需要申报《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操作如下(假定无其他调整项目):


注:填写A105050表时,针对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我们认为应该按扣除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部分的金额进行填报,即按200-40=160万元进行填报。

该表申报完毕,相关数据会自动过到A105000表,如下:


接上述案例,假定2024年共计发生福利费160万元,扣除40万元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的支出,剩余部分为120万元,A105050表操作如下:


上表中,由于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扣除限额(税收金额),纳税调整金额为零,即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总结:汇算清缴时,针对福利费的纳税调整,我们建议分两步走:先调整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部分,直接通过A105000第30行进行调整;剩余部分再通过A105050表进行申报,与扣除限额进行比较,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来源:祥顺企服专家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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